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4年6月3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到会监事5人,实到会监事5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到会监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关于选举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已经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第四届监事会一致选举郑建榕先生为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04年6月3日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书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会议于2004年6月3日在福建省永安市燕江东路12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了聘任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吴景贤先生提名,拟聘任黄总河先生为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本人对黄总河同志的考核材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以及同他进行了交流。本人认为:吴景贤董事长的提名是慎重的,黄总河同志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同时也具有担任各自要聘任岗位所应具有的素质,本人完全同意上述聘任。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薛爱国
罗志明
2004年6月3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