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在2004年5月18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核了公司股东河南省莲花味精集团有限公司向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提交的《关于选举郑献锋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并于2004年5月19日予以公告,本次股东大会采纳该议案并审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河南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4年5月29日在河南省项城市公司所在地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人,代表有效表决股份数共计574,140,383股,占公司总股本884,000,000股的64.95%,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规定,与会股东一致推举董事崔冠明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逐项审议了全部议案。
二、提案审议情况
1、公司《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574,140,38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本议案获得通过。
2、公司《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574,140,38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本议案获得通过。
3、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574,140,38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本议案获得通过。
4、公司2003年度财务决算及2004年度财务预算的报告
同意574,140,38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本议案获得通过。
5、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574,140,38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本议案获得通过。
6、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的议案
同意574,140,38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本议案获得通过。
7、关于审议郑献锋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此议案经河南省莲花味精集团有限公司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核通过,详见2004年5月1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
同意574,153,38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本议案获得通过。
8、关于审议张德勇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
同意574,127,38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法律意见书
公司特聘法律顾问河南世纪通律师事务所李春彦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河南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
二○○四年五月二十九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