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敦煌种业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作者:    日期:2004.05.31 14:58 http://www.stock2000.com.cn 中天网



        甘肃省敦煌种业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10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8元;

  股权登记日:2004年6月3日

  除息日:2004年6月4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4年6月11日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04年4月18日经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2004年4月2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二、分配方案

  1、本次分红派息以2004年1月15日发行上市后的总股本185,966,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股利18,596,640.00元(含税)。

  2、发放年度:2003年度

  3、发放范围:截止2004年6月3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4、每股税前现金红利金额0.10元。

  5、对于流通股个人股东,公司按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8元,对于流通股机构投资者,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10元。

  三、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4年6月3日

  2、除息日:2004年6月4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04年6月11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04年6月3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1、非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2、社会公众股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有关咨询办法

  电话:0937-2663908

  传真:0937-2618849

    地址:甘肃省酒泉市盘旋东路10号甘肃省敦煌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735000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2003年度审计报告

  甘肃省敦煌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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