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作者:    日期:2004.05.31 14:58 http://www.stock2000.com.cn 中天网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于2004年5月28日在浙江省诸暨市五泄度假村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6名,代表股份6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0,000万股的60%,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大会的召集、召开的方式和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同意票60,00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60,00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60,00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期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

  2、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截止2003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公积金为232,444,643.86元,以2003年度末总股本1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40,0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达140,000,000股。

  同意票60,00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的议案

  同意票60,00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原公司《章程》内容:

  第八十条股东大会不应通过同意股东及其关联方以各种形式占用或转移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关联交易和为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决议。

  修改为:

  第八十条股东大会不应通过同意股东及其关联方以各种形式占用或转移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关联交易和为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债务担保的决议。

  原公司《章程》内容:第一百二十九条董事会运用公司资产作出的风险投资应限于公司前一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以内,对风险投资董事会应当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修改为:

  第一百二十九条有关公司风险投资及担保事项的规定:

  (一)董事会运用公司资产作出的风险投资应限于公司前一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以内,对风险投资董事会应当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二)董事会以公司资产对外担保应当取得董事会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签署同意,或者经股东大会批准。

  同意票60,00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7200万元出资设立浙江菲达脱硫工程有限公司的议案》(内容详见2004年5月13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同意票60,00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集团(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立民先生现场见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与会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作出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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