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二○○三年度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鞍山市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3 年度股东大会于2004 年5 月28 日上午9 点在公司十二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股东6 人,代表股份135,980,248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9.95%,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大会由公司董事长曲玉春女士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对以下提案进行了逐项表决:
1、200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135,980,248 股,反对票0 股,弃权票0 股。以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审议通过该项提案。
2、200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135,980,248 股,反对票0 股,弃权票0 股。以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审议通过该项提案。
3、司2003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同意票135,980,248 股,反对票0 股,弃权票0 股。以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审议通过该项提案。
4、公司200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票135,980,248 股,反对票0 股,弃权票0 股。以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审议通过该项提案。
5、公司200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票135,980,248 股,反对票0 股,弃权票0 股。以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审议通过该项提案。
6、事务所及支付审计费用的提案
同意票135,980,248 股,反对票0 股,弃权票0 股。以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审议通过该项提案。
7、关于公司更名的提案
同意票135,980,248 股,反对票0 股,弃权票0 股。以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审议通过该项提案。
8、公司关于与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提案
本提案公司股东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同意票0 股,反对票0 股,弃权票45,158,292 股。以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未获通过。
本公司董事会对此说明如下:
由于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用于置换的上海国之杰所持有的对四川新时代实业有限公司36,000,000 元应收债权、上海国之杰置业有限公司85%的股权、北京东方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75%的股权、上海假日百货3,875 平方米商铺的产权等资产的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尚未结束,本次股东大会对该提案以弃权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未予通过。本公司董事会将在上述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将该提案提交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9、关于选举王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提案
同意票135,980,248 股,反对票0 股,弃权票0 股。以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审议通过该项提案。
上述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04 年4 月23 日《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董事会关于召开股东大会通知。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辽宁韬论律师事务所齐绍霖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公司2003 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大会人员资格及大会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鞍山市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四年五月二十八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