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机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厦门机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4年5月28日,在厦门国际航空港大酒店举行,出席股东(或其授权代表人)7人,共代表股份20266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06%,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本次股东大会。经大会审议,以投票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关于增补刘晓明先生为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有效票202665000股,赞成票20266500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本次股东大会经厦门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刘晓军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附后),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方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厦门机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四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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