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00三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作者:    日期:2004.05.29 09:44 http://www.stock2000.com.cn 中天网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00三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00三年度股东大会于2004年5 月28日在北京珀丽酒店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56人,代表股份(有效表决股数)473,577,79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其中:法人股股东3 人,代表股份394,804,800 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东18 人,代表股份115,100股;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东35 人,代表股份78,657,890股。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王东升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二00三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473,577,790 股,“同意”的股数占有效股数的100%。

  二、二00三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473,577,790 股,“同意”的股数占有效股数的100%。

  三、二00三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03年度实现净利润403,185,267元人民币。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公积金40,235,748元,提取5%法定公益金20,117,874元,提取25%任意盈余公积金100,589,369元,扣除计提的职工奖福基金827,792元,加以前年度累计未分配利润192,962,577元,2003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34,377,061元。以公司增发B股后的总股本97586.48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0.10元人民币(含税)”,同时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5股”。B股股东的股息以港币支付,汇率折算以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利润分配方案之日起第一个工作日(2004年5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港币与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准。

  “同意” 473,577,790 股,“同意”的股数占有效股数的100%。

  四、关于提取二00三年度奖励基金及确定二00四年度奖励基金考核指标的议案;

  1、根据公司200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奖励基金的提案》的规定,2003年度公司经营业绩完成年度事业计划,公司可以提取奖励基金。以2003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为403,185,267元为基数,按10%的比例计提2003年度奖励基金40,318,526.70元。

  “同意”469,880,018 股,“同意”的股数占有效股数的99.219   %;“弃权”1,303,000 股,“弃权”的股数占有效股数的0.275%;“反对”2,394,772股,“反对”的股数占有效股数的0.506%;

  2、2004年度奖励基金考核指标为:根据公司2004年度经营计划,2004年度提奖净利润指标为2003年度实际净利润增长10%,完成该指标后,公司可按2004年净利润的10%比例提取2004年度奖励基金;当2004年度实现净利润比2003年度增长超过100%时,超过100%部分可按15%比例提取奖励基金。

  “同意”469,880,018 股,“同意”的股数占有效股数的99.219   %;“弃权”1,303,000 股,“弃权”的股数占有效股数的0.275%;“反对”2,394,772股,“反对”的股数占有效股数的0.506%;

  五、关于投资建设第5代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TFT-LCD)生产线项目的议案;

  根据TFT-LCD产业发展战略,公司将以成立合资公司方式共同投资12.49亿美元(含使用外汇额度为8.7112亿美元)建设第5代TFT-LCD生产线项目,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项目投资的相关事宜:① 授权董事会在本项目获得国家政府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根据审核批准情况决定向本项目合资公司的投资额度;② 授权董事会签署有关本项目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合同、协议、决议及其他文本。本项目建议书已获得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高技[2004]266号文),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尚需报请国家政府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同意”472,380,404 股,“同意”的股数占有效股数的99.747%; “反对”1,197,386股,“反对”的股数占有效股数的0.253%;

  六、关于向京东方现代(北京)显示技术有限公司增资及建设移动装置用彩色显示屏(CSTN)生产线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小尺寸平板显示产业的竞争力,扩大产业规模,公司通过向下属控股子公司京东方现代(北京)显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BHL”)增资1800万美元,公司下属韩国子公司韩国现代液晶显示株式会社向BHL增资600万美元,由BHL投资2934万美元建设“移动装置用彩色显示屏(CSTN)生产线”。

  “同意”472,380,404 股,“同意”的股数占有效股数的99.747%; “反对”1,197,386股,“反对”的股数占有效股数的0.253%;

  七、关于借款及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借款及对外担保额度:公司向境、内外金融机构借款余额累计不超过柒拾亿元人民币(含等值折算的外币);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监管意见书》(京证监发[2004]80号)的规定,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现修改为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含等值折算的外币)不得超过公司最近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50%。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额度内享有审批权限,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同意”469,880,018 股,“同意”的股数占有效股数的99.219%;“弃权”1,303,000 股,“弃权”的股数占有效股数的0.275%;“反对”2,394,772股,“反对”的股数占有效股数的0.506%;

  八、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修改《公司章程》第六条,“同意”472,380,404 股,“同意”的股数占有效股数的99.747%; “反对”1,197,386股,“反对”的股数占有效股数的0.253%;

  2、修改《公司章程》第十三条,“同意”472,380,404 股,“同意”的股数占有效股数的99.747%; “反对”1,197,386股,“反对”的股数占有效股数的0.253%;

  3、修改《公司章程》第十九条,“同意”472,380,404 股,“同意”的股数占有效股数的99.747%; “反对”1,197,386股,“反对”的股数占有效股数的0.253%;

  4、修改《公司章程》第二十条,“同意”472,380,404 股,“同意”的股数占有效股数的99.747%; “反对”1,197,386股,“反对”的股数占有效股数的0.253%;

  5、修改《公司章程》第二十一条,“同意”472,380,404 股,“同意”的股数占有效股数的99.747%; “反对”1,197,386股,“反对”的股数占有效股数的0.253%。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请查阅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经选举成立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当选董事如下:

  1、选举王东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同意” 473,577,790 股,“同意”的股数占有效股数的100%;

  2、选举江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同意” 473,577,790 股,“同意”的股数占有效股数的100%;

  3、选举赵才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同意” 473,577,790 股,“同意”的股数占有效股数的100%;

  4、选举梁新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同意” 473,577,790 股,“同意”的股数占有效股数的100%;

  5、选举崔炳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同意” 473,577,790 股,“同意”的股数占有效股数的100%;

  6、选举宣建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同意” 473,577,790 股,“同意”的股数占有效股数的100%;

  7、选举陈炎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同意” 473,577,790 股,“同意”的股数占有效股数的100%。

  8、选举邰中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 473,577,790 股,“同意”的股数占有效股数的100%;

  9、选举谢志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 473,577,790 股,“同意”的股数占有效股数的100%;

  10、选举张百哲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 473,577,790 股,“同意”的股数占有效股数的100%;

  11、选举李兆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 473,577,790 股,“同意”的股数占有效股数的100%。

  十、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经选举成立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当选监事如下:

  1、选举夏振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同意” 473,577,790 股,“同意”的股数占有效股数的100%;

  2、选举穆成源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同意” 473,577,790 股,“同意”的股数占有效股数的100%;

  3、选举杨安乐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同意” 473,577,790 股,“同意”的股数占有效股数的100%;

  上述议案有关情况请查阅2004年4月27日刊登的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第二公证处公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项振华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结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本所验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有股东提出新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1、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00三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第二公证处公证书;

  3、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零零三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四年五月二十八日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在二00三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过程中

  修改《关于关于借款及对外担保额度

  的议案》的说明

  为满足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确保公司正常运营,公司第三届第二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关于借款及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详情参见2004年4月27日公告),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对外抵押、担保余额累计不超过柒拾亿元人民币(含等值折算的外币)”,此事项不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以下称“通知”)的规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监管意见书》(京证监发[2004]80号)要求,公司董事会拟对该事项进行修改。因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前完成对该事项的修改工作,公司董事会在二00三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过程中,先提请股东大会对该事项进行修改,修改为“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含等值折算的外币)不得超过公司最近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50%”后,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结果请见“二00三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上述修改过程不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有关规定。

  特此说明!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四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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