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化集团大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三届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大化集团大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三届四次监事会于2004年5月25日8:30在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二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5人,实到5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华女士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境内及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议案:
公司续聘大连华连会计师事务所为境内会计师事务所,费用为30万元人民币;因费用偏高,不再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改聘香港何锡麟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境外会计师事务所,费用为48万元人民币。
此议案提交公司2004年6月16日召开的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大化集团大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4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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