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公告

  作者:    日期:2004.05.24 14:52 http://www.stock2000.com.cn 中天网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原投资项目名称:购买7,800 个集装箱

    新投资项目名称:补充流动资金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数量:10,000 万元

    一、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2001 年4 月,公司完成了2000 年度的配股工作,募集资金2.88 亿元。本次改变募集资金的项目为原计划购买7800 个集装箱、涉及资金总额为10,000 万元。改变后的投向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金额为10,000 万元。变更投资项目为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需要有关部门审批。

    二、原项目无法实施的原因

    目前集装箱市场价格与本公司申请配股时相比,单箱购买价格始终呈增长趋势,并且增长幅度较大,超出了公司的预计增幅。若继续执行原投资方向,也将无法完成原定的计划。

    三、变更为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

    1、2003 年6 月底,公司股票被实施特别处理后,虽然我公司日常生产较为稳定,但银行等债权人依然对公司施加了非常大的压力。四季度公司运营形势有所好转,但运营主力船舶之一“天利”轮又在青岛港被撞,损失较大。时至2003年底,银行等债权人对公司关注加大,公司面临流动资金持续紧张的局面。2004年4 月底,国家出台收缩银根的宏观调控政策,公司的流动资金明显趋于紧张,因此决定调整上述募集资金投向,将原定的本项目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购买集装箱项目的实质是公司的发展问题,从本意来说我公司并不想放弃。但是补充流动资金的实质是公司的生存问题,变更也是迫于形势所需,不得已而为之。

    3、由于航运市场目前出现一定的回升,且我公司日常生产始终较为稳定。因此我公司有信心通过坚持主业生产,恢复市场形象,并且不排除今后流动资金好转后,根据市场情况,用未来的流动资金购买集装箱。

    四、本次变更获得全体董事的一致同意。

    五、本次变更获得全体监事的一致同意。

    六、本次变更需经过公司200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关于本次变更的董事会决议

    2、关于本次变更的独立董事意见

    3、关于本次变更的监事会决议

    4、关于本次变更的公司报告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5 月24 日

    附件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调整船舶折旧的议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国家经贸委和财政部联合颁布的《关于实施运输船舶强制报废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规定,海船类集装箱船舶报废船龄为34年(含)以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在最近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中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残值,并定期对有关使用寿命进行复核。

    本公司现拥有的船舶通过良好的维护保养和适时的技术改造,船舶的整体技术状况得到全面提升,使用年限进一步延长。同时,随着科技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发展,新技术广泛应用于船舶建造,使船舶自动化程度提高,船舶质量和安全可靠性能增强,船舶最佳使用期也相对延长。另外,根据目前拆船市场的废钢价格情况和未来的趋势分析,结合本公司船舶规范有关参数,船舶残值也有较大幅度的增加。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综合考虑有关规定和本公司船舶的实际使用情况、船舶技术状况和拆船市场废钢价格变化,结合国际上已投入营运的相同类型船舶的实际使用情况,并参照境内外主要航运公司船舶折旧年限的会计估计,本公司有必要对目前所采用的会计估计进行调整。

    目前本公司采用年限平均法,扣除3%的残值后,按照11-35的年限计提折旧。董事会决定从2004年1月1日起,对本公司按会计准则编制的会计报表,使用下列船舶折旧年限及残值率:扣除5%的残值后,采用年限平均法,按照11-35的船舶寿命年限计提折旧。

    本公司预计,因为上述会计估计的变更,公司未经审计的2004年半年度报告会计报表中相关折旧的合并数将可能减少500万元人民币左右。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4年5月21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