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4年5月20日在长沙君逸康年大酒店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谭应求先生主持,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总数1513336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4.4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以同意15133364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以同意15133364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以同意15133364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同意15133364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以同意15133364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以同意15133364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取董事会基金的议案》:
以同意15133364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取董事会基金的议案》。
湖南崇民律师事务所李德文律师出席了公司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公司《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湖南崇民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四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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