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作者:    日期:2004.05.18 14:29 http://www.stock2000.com.cn 中天网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于2004年5月17日(星期一)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共出席股东10人,共持有145,369,5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16%,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高延生先生主持,经大会审议,投票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为145,369,51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二、同意《公司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为145,369,51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三、同意《公司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票为145,369,51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四、同意《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3年度实现净利润20,128,944.58元,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2,012,894.46元,提取5%的法定公益金1,006,447.23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1,904,394.11元,减2003年派发的2002年度现金红利2,457,312.00元,本年度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6,556,685.00元。经董事会研究决定:以公司2003年末总股本245,731,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共分配股利12,286,56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4,270,125.00元结转下一年度。

  2003年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票为145,369,51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五、同意《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票为145,369,51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六、同意《关于续聘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04年度提供审计服务和2003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

  同意票为145,369,51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七、同意《关于高延生同志因工作调动辞去董事申请的议案》

  同意票为145,369,51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八、同意《关于补选贾剑涛同志为本公司董事的议案》

  同意票为145,369,51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本次股东大会由黑龙江省仁大律师事务所崔丽晶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结论为:“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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