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三届十二次董事会议决议公告

  作者:    日期:2004.05.13 15:09 http://www.stock2000.com.cn 中天网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三届十二次董事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三届十二次董事会议于2004年5月12日在公司召开,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5人,独立董事陈留平缺席,全体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宋勤华先生主持。

  与会董事、列席会议的监事认真学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1年修订本)》、《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并就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部上证上函[2004]387号文中提出的我公司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讨论和分析,一致同意公司要加强信息披露管理,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和水平,做到合法合规、及时准确和真实完整。

  与会董事经过深入细致的审议、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一致同意通过《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制度》)。与会董事认为,上述《制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1年修订本)》、《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的,内容较为规范、完整,对公司需要披露的信息、信息披露的具体要求、程序、管理及相关责任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有利于公司信息披露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一致同意通过《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信息披露有关事项的自查和整改报告》(以下简称《自查和整改报告》)。与会全体董事认为,该《自查和整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部上证上函[2004]387号文中提出的自查和整改要求,也比较实事求是,内容真实、准确、较为完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有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专用网站( h t t p:// w w w. s s e. c o m. c n)。

  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四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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