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补充披露会计师《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4年4月24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04年5月25日召开的本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2004年4月2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本公司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现补充公告南京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宁永会专字(2004)第0050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5月11日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宁永会专字(2004)第0050号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截止2003年12月31日的投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我们的责任是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的要求发表专项审核意见。我们所发表的意见是在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必要审核程序的基础上,根据审核过程中所取的材料做出的职业判断。
经审核,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情况如下: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1】63号《关于核准南京中达制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发股票的通知》文批准,本公司于2002年1月25日前增发4,500万股A股,发行价格为8.76元/股,增发募集资金总额为394,2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0,075,317.1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374,124,682.84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02年1月31日全部到位,并经南京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宁永会二验字(2002)003号《验资报告》验资。
二、 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截止2003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投入项目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实际投入项目 招股意向书承 使用募集资金数额 完工
诺投入金额 2002年 2003年 合计 进度
2.5万吨同步拉伸生产线技术改造
项目(原招股意向书为1.2万吨)
24,800 3,461.47 16,038.53 19,500.00 98%
1.6万吨B0PET生产线技术改造项
24,000 1,420.57 16,491.90 17,912.47 95%
目(原招股意向书为1.2万吨)
合 计 48,800.00 4,882.04 32,530.43 37,412.47
1、作为年产2.5万吨线性电机同步拉伸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单位,贵公司于2002年8月21日投资7,449.03万元与美国隋帕瓦公司合资成立成都中达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中达),持有成都中达75%的股权。截止2003年12月31日,年产2.5万吨线性电机同步拉伸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累计投入资金29,165.61万元,其中7,449.03万元由成都中达用贵公司的投资款投入,12,050.97万元由贵公司通过债权的形式将募集资金转给成都中达并由成都中达投入,另9,665.61万元由成都中达自筹资金投入。
2、作为年产1.6万吨BOPET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单位,贵公司于2002年8月15日投资9,311.18万元与香港安恒实业有限公司合资成立江阴中达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阴中达),持有江阴中达75%的股权。截止2003年12月31日,年产1.6万吨BOPET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累计投入资金25,558.42万元,其中9,311.18万元由江阴中达用贵公司的投资款投入,8,601.29万元由贵公司通过债权的形式将募集资金转给江阴中达并由江阴中达投入,另7,645.95万元由江阴中达自筹资金投入。
3、公司2002年年报披露的投入资金数为16,760.21万元,系对上述2个项目的实施单位成都中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和江阴中达新材料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投资金额。
(二) 招股说明书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及调整后项目计划情况列示如下:
1、招股说明书计划项目与调整后计划项目对照
单位:万元
增发招股意 增发招股意向书 调整后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额
向书承诺投资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额
年产1.2万吨BOPET生产线技术 17,548.40 24,000
改造项目;
年产1.2万吨线性电机同步拉 19,852.40 24,800
伸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年产5000吨均向记忆性热收 5,728.50
缩型包装膜技术改造项目;
年产5000吨防微烟膜技术改 6,712.80
造项目
年产14000吨PP合成纸技术改 18,516.60
造项目
合 计 68,358.70 48,800.00
根据公司2002年6月2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将原在增发招股意向书中列示的年产1.2万吨同步拉伸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和年产1.2万吨B0PET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生产能力分别扩大为年产2.5万吨和年产1.6万吨。
2、实施程序及披露情况
2002年6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的议案》,于2002年6月27日进行了公告并发出召开2002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02年7月28日召开了2002年度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提出的《增发新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案》的议案,并于2002年7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进行了披露。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除第二部分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中第一款第3条存在差异外,与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所披露的有关内容进行对照,基本相符。
(四)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贵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内容逐项对照,完全相符。
三、 以上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为37,412.47万元,占所募集资金的100%。
四、 我们认为,贵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及有关信息的披露与实际情况基本相符。
五、 本专项报告仅供贵公司为本次发行新股之目的使用,不得用做其他任何目的。我们同意将本专项报告作为贵公司申请发行新股所必备的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并对本专项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南京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南京 200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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