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长城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份转让事项公告

  作者:    日期:2004.05.11 13:11 http://www.stock2000.com.cn 中天网

 

        深圳市长城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份转让事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4年5月8日接到第一大股东深圳市建设控股投资公司(以下简称“建设控股”)通知,建设控股于2004年4月30日晚7时与江西联泰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联泰”)、深圳市联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联泰”)就本公司国有股份转让事宜在深圳市正式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规定》、《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控股将合计转让本公司67,049,651股国有股(占深长城总股本比例的28%),其中向江西联泰转让本公司44,795,872股国有股(占深长城总股本比例的18.71%),向深圳联泰转让22,253,779股国有股(占深长城总股本比例的9.29%);每股转让价格的确定以深长城2003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5.81元为基础,溢价12.91%, 转让价格为6.56元,本次股份转让价款总额共计人民币439,845,711元。最终转让价格需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二、本次股份转让的支付方式为: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江西联泰和深圳联泰支付出让方建设控股全部股份转让价款的40%;受让方先期支付的诚意金人民币1,000万元折抵相应数额的股份转让价款;国资委批准本次转让并获得建设控股书面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支付出让方全部股份转让价款的40%;股份转让价款的余额自标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过户至受让方名下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

  三、若本次股份转让成功,建设控股将持有本公司83,333,496股国有股,持股比例占深长城总股本的34.80%,仍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江西联泰将持有本公司44,795,872股,持股比例占深长城总股本的18.71%,成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深圳联泰将持有本公司22,253,779股,持股比例占深长城总股本的9.29%,成为本公司第三大股东。

  四、本次股份转让协议待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后正式实施,有关报批手续正在积极办理之中。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公告本次股份转让事宜的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城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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