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2004 年4 月28 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董事会会议,全体董事参加,全体监事、总经理、财务总监、财务经理列席会议。宋兴庭董事长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内容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根据审计结果,2003 年度公司完成净利润-557,983,227 元人民币,提取子公
司10%的法定公积金637,514 元人民币,提取子公司9%的公益金572,327 元人民币,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003 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81,953,221 元人民币。董事会决定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此议案需要经过公司200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的无法发表意见审
计报告涉及事项的说明:
1、2004 年4 月26 日,本公司收到天津市天海集团有限公司《还款计划及承诺
函》,主要内容为:关于天海集团对本公司的应付款项,天海集团计划三年内分五期,以现金方式还清全部款项,并提供价值相当的资产作为担保;关于两家关联公司对本公司的应付款项,天海集团拟督促其对其中的约45700 万元制订清偿计划,并拟提供价值相当的资产作为担保。
2、该审计意见不影响本公司2003 年度会计报表数据。
五、审议批准了公司经理会关于计提资产损失准备的报告。其中:批准公司200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000 万元人民币;批准公司2003 年度计提应收款项准备513,470,187 元人民币,扣除以前年度已提准备,本期计提374,965,504 元人民币。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 年第一季度报告。
七、公司2003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事宜另行通知。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4 年4 月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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