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弦绷得不紧,川化股份因“污”惹祸

  作者:上海证券报    日期:2004.04.30 10:08 http://www.stock2000.com.cn 中天网

    技改工程违规排污造成沱江特大污染事故

    近段时间以来,各大媒体对四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化肥厂今年2月11日至3月2日违规排污造成沱江下游重大污染事故不断进行追踪报道。但作为肇事方的上市公司川化股份除发布了几个迟到而语焉不详的公告以外,却对如此重大的事件保持着相对沉默。 

    相关公告只有两个

    沱江污染事故发生后,社会舆论一片大哗,但作为污染源头的川化股份只是发布了两个有关的公告,再无声音出现。 

    3月9日,污染事故暴露一周后,公司公告称:3月2日沱江水域发生污染事件,经初步调查是公司第二化肥厂尿素系统水解塔污水处理装置出现故障所致,公司立即采取措施切断一切可能的污染源,并于3月3日停止了尿素系统生产,当日11时零5分氨氮浓度已达到了正常的生产排放水平。 

    4月23日,川化股份发布公告称:因违法排污,造成沱江特大污染事故而遭到四川省环保局处罚100万元。 

    直接经济损失达3亿元 

    四川省环保局向川化股份发出的行政处罚书说:2月11日至3月2日,位于长江上游一级支流沱江附近的四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化肥厂,在技改项目的水污染防治设施未经环保部门检验的情况下擅自投入试生产,污水处理装置因故障没有运行,氨氮含量超标数十倍的废水倾泻而下,经环保部门监测,废水导致了沱江中下游地表水水体氨氮指标严重超标。川化股份对此次污染事故未及时报告环保部门,也未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沱江流域严重污染、沱江鱼类大量死亡,江水生态功能遭受严重破坏,并造成下游的简阳市、资阳市、内江市、资中县等地近百万群众饮用水中断26天,给社会生产生活造成巨大影响。 

    四川省副省长刘晓峰说,沱江特大污染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约为3亿元,沱江生态环境完全恢复需5年时间。刘晓峰说,这是一起严重的环境污染事故,教训十分深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除对公司罚款100万元,省政府目前正责成相关部门进一步明确责任,核实损失,提出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事故损失赔付工作方案。 

    污染是这样"炼"成的 

    据川化股份董事长谢木喜介绍,发生污染事故的源头是第二化肥厂,该厂一套30万吨合成氨和48万吨尿素装置1973年从日本引进,这次装置改造也是引进东洋工程公司的技术,但在改造过程中选材出现了问题,给料泵损坏以后,环保装置没有发挥作用。 

    谢木喜说,2月16日20点左右给料泵坏了以后,第二化肥厂尿素车间的一个副主任,停了环保装置,而对整个系统不作处理,第二天才向分管领导汇报,而分管领导也没有及时处理。一周后,分管工艺的副厂长在得知此事后又认为这件事应由分管设备的副厂长去解决,但没人去处理。这样就一再延误了停止排放的措施和系统停止的处理。 

    一件震惊中外的重大污染事件,就这样发生了! 

    公司还要过"四关" 

    据川化股份新任董秘刘勇介绍,川化股份还有"四关"要过:一罚款,二赔偿,三追究责任人,四开车生产。目前,对公司来说,最重要的就是开车生产,只有生产尽快恢复正常,才能对事件的受损方、事件的协调方(政府)、公司的员工和投资者有所交待。 

    川化股份董事长谢木喜谈污染事件 

    川化股份董事长谢木喜对记者说,这次事故给企业造成的损失很大,公司每天销售收入有400万元,现在停了一半,大约每天损失200万元的销售损失。销售利润是每天40万元左右,停了一半就是每天损失20万元利润。从3月2日至27日,25天里大约损失了1000万元利润。 

    谢木喜在总结这次事故发生的原因时说,一是思想麻痹,干部和职工都是如此,环保这根弦绷得不紧;二对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学习、掌握、领悟、执行不力;三是监管不严,造成工程管理和生产管理的漏洞。 

    谢木喜说,这次事故的教训是十分沉痛的。企业不仅是产品和利润的载体,也是社会责任的肩负者,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应该是企业追求的双重目标,但企业往往在重视经济效益的同时忽视了社会效益,而这终会使企业付出大的代价。他同时表示要对事故责任者严肃处理。(记者诚意李柯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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