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03年度报告的补充与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2004年3月30日在《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披露了2003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03年年度报告。现对2003年年度报告相关内容予以补充更正,具体如下:
一、经核查,公司2003年度报告正本第四页有关陈述有误差,现更正如下:“政策有效期短于三年,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以及其他政府补贴”21,620,877.30元人民币应改为“各项财政补贴”21,683,032.80元人民币;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总计38,698,377.26元人民币应改为:38,760,532.76元人民币;相关数据的修改:公司2003年度报告正本第五页“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3.75%应改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3.74%。
二、公司年度报告正本“第五章:董事会工作报告”中“第二节:公司经营情况‘一、2、分产品行业类别的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构成’”应改为:
单位:元
行 业 2003年度 2002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利润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利润
交通行业 84,000,000.00 69,979,110.90 84,000,000.00 69,979,110.90
纺织行业 92,418,133.97 19,143,743.32 213,914,335.98 29,936,388.30
绿化养护200,207,721.35 114,089,434.31 85,000,000.00 67,299,387.96
医药行业 19,622,306.90 8,243,746.16 2,844,653.02 1,675,390.70
服务行业 639,344.00 -103,768.58 1,436,051.30 -207,421.86
国内贸易 51,282,051.35 469,230.65 0.00 0.00
合计 448,169,557.57 211,821,496.76 387,195,040.30 168,682,856.00
三、公司2003年度报告正本“第五章:董事会工作报告”中“第三节:公司投资情况‘三、其他主要项目投资情况’”增加一条,暨“9、报告期内,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出资217,842,077.70元人民币购买了天津双港垃圾发电厂工程的核心设备焚烧-余热锅炉钢结构,随着该结构的吊装成功,标志着双港垃圾发电厂工程从基础土建工作如期进入设备安装阶段。
天津双港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总投资5.7亿元人民币,是公司2000年配股项目之一,其中该项目使用募集资金2.46亿元人民币,其余款项系用公司自有资金作为补充。截至2002年度末,公司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并履行了合法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四、公司年度报告中审计报告“长期投资”和“短期投资”项下的补充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同意,出资10000万元人民币进行国债投资,2003年4月,公司以上海天津泰达生态产品销售有限公司的名义购买了10000万元人民币的03国债(1)[证券代码:010301],(收益率为2.66%),截至2003年12月31日,国债市值为98,020,190.89元人民币,应计利息2,293,872.63元人民币。截至2004年4月,公司已将全部款项收回。
2、报告期内,公司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出资10000万元人民币进行股票或基金的投资,公司于2003年7月开始购买股票、基金,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持有的股票、基金投资帐面成本为77,065,864.03元人民币、总市值为77,271,818.08元人民币,其中基金市值为49,045,772.29元人民币、股票市值为28,226,045.79元人民币。
以上两项投资主要基于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考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情况下进行的。
3、报告期内,公司“短期投资”项下的“其他投资”为2003年4月公司与中信实业银行天津分行(以下简称“中信实业银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委托中信实业银行将资金50,000,000.00元贷款给天津泰富勤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期限为2003年4月7日至2004年4月6日,年利率6.90%,2003年度末公司已收到委托贷款收益2,025,000.00元。截至目前,公司已如期收回委托贷款本金5000万元人民币。
天津泰富勤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介绍:住所:天津市南京路河川大厦b座10A室,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建新,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投资、咨询等,2003年度净资产:6808万元人民币
五、公司年度报告中审计报告“七、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二)关联方交易’、‘4、担保事项’中补充如下:
截至2003年12月31日止,关联方为本公司及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事项如下:
关联方名称 担保银行 金额 担保类型 是否履行完毕 期限
天津泰达集团有限公司 工行天津中山路分理处 14000 连带责任担保 否 03.07.23—04.07.20
天津泰达集团有限公司 工行天津中山路分理处 20000 连带责任担保 否 03.12.12—04.12.09
天津泰达集团有限公司 建行开发区分行 10000 连带责任担保 否 03.11.21—04.11.20
天津泰达集团有限公司 建行开发区分行 10000 连带责任担保 否 03.12.05—04.12.04
天津泰达集团有限公司 建行开发区分行 10000 连带责任担保 否 03.06.06—05.06.05
天津泰达集团有限公司 建行开发区分行 10000 连带责任担保 否 03.06.06—04.06.05
天津泰达集团有限公司 中行天津分行 10000 连带责任担保 否 03.11.03—04.11.03
天津泰达集团有限公司 建行开发区分行 10000 连带责任担保 否 03.11.21—04.11.21
天津泰达集团有限公司 建行开发区分行 7000 连带责任担保 否 03.12.04—04.12.03
天津泰达集团有限公司 农行天津分行 3000 连带责任担保 否 03.12.16—04.12.15
天津泰达集团有限公司 浦发银行天津分行 3000 连带责任担保 是 03.04.02—04.04.01
天津泰达集团有限公司 民生银行上海外滩支行 5000 连带责任担保 否 03.07.18—04.07.18
天津泰达集团有限公司 民生银行上海外滩支行 5000 连带责任担保 否 03.11.28—04.11.27
天津泰达集团有限公司 交行天津分行 5000 连带责任担保 否 03.10.27—04.10.24
天津泰达集团有限公司 交行天津分行 8000 连带责任担保 否 03.08. —04.07.28
天津泰达集团有限公司 交行天津分行 5000 连带责任担保 否 03.12.04—04.12.03
天津泰达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信托投资公司 5000 连带责任担保 否 03.12.17—04.06.17
天津泰达集团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天津分行 2000 连带责任担保 否 03.07.18—04.07.17
天津泰达集团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天津分行 1000 连带责任担保 否 03.10.28—04.10.27
天津泰达集团有限公司 建行开发区分行 10000 连带责任担保 否 03.07.25—06.07.24
天津泰达集团有限公司 中行天津分行 13500 连带责任担保 否 03.05.06—06.05.06
小 计 166500
天津泰达担保有限公司 中行天津塘沽分行 9000 连带责任担保 否 03.09.24—04.09.23
天津泰达投资控股 工行天津河北支行 13200 连带责任担保 否 03.05.27—08.05.20
有限公司
天津泰达投资控股 工行天津河北支行 16500 连带责任担保 否 03.05.27—06.05.19
有限公司
合 计 205200
注:上表中较2003年度报告“担保事项”中减少了两笔担保暨公司向中信实业银行天津分行贷款10000万元人民币(03.08.28-04.08.28)和向中信实业银行天津分行贷款10000万元人民币(03.08.29-04.08.29),其类型为质押贷款,质押标的为:天津开发区管委会向公司按季拨付的开发区绿地绿化服务费收费权益。
由此给广大股东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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