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二○○四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二○○三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二○○四年第三次会议于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下午在公司驻地百乐泰度假城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安民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召开董事会的规定。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公司二○○四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关于公司利用剩余煤气建设2×25MW综合利用发电机组工程的议案:
为了使冶炼、机焦工程全部建成后剩余的煤气充分利用,同时满足公司内部不断增长的电力需求,拟新建2×25MW汽轮发电机组,锅炉选用4×75t/h煤气锅炉,工程项目计划总投资19964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4989.28万元,设备购置费8953.25万元,安装工程费3801.33万元,其他费用2220.54万元。工程项目建成发电后,每年发电3亿度,年平均利税额1271万元。
独立董事对以上投资项目发表意见:
1、上述项目投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该项目建成,可以深化公司产业结构,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其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非常显著,此项投资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同意公司对此项目进行投资。
三、关于召开公司二○○三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定于2004年6月10日召开2003年度股东大会:
(一)会议时间:2004年6月10日上午10:00
(二)会议地点:公司驻地百乐泰度假城会议室
(三)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二○○三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二○○三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二○○三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二○○三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5、审议公司二○○四年银行贷款额度和担保额度的议案;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04年4月9日《中国证券报》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二○○四年第二次会议决议与第四届监事会二○○四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04年5月2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其它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律师;
3、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五)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还须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及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以抵达时间为准),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票帐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票帐户复印件(法人股东须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登记时间:2004年5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
3、登记地点:安泰集团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方法:
通讯地址:山西省介休市安泰工业区安泰集团证券部
联系人:郭全虎
邮政编码:032002
电话:0354-7531034
传真:0354-7536786
附: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三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东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2004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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