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二○○四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

  作者:    日期:2004.04.28 15:06 http://www.stock2000.com.cn 中天网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二○○四年第三次会议于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下午在公司驻地百乐泰度假城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安民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召开董事会的规定。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公司二○○四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关于公司利用剩余煤气建设2×25MW综合利用发电机组工程的议案:   为了使冶炼、机焦工程全部建成后剩余的煤气充分利用,同时满足公司内部不断增长的电力需求,拟新建2×25MW汽轮发电机组,锅炉选用4×75t/h煤气锅炉,工程项目计划总投资19964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4989.28万元,设备购置费8953.25万元,安装工程费3801.33万元,其他费用2220.54万元。工程项目建成发电后,每年发电3亿度,年平均利税额1271万元。 

  独立董事对以上投资项目发表意见: 

  1、上述项目投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该项目建成,可以深化公司产业结构,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其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非常显著,此项投资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同意公司对此项目进行投资。 

  三、关于召开公司二○○三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定于2004年6月10日召开2003年度股东大会: 

   (一)会议时间:2004年6月10日上午10:00 

  (二)会议地点:公司驻地百乐泰度假城会议室 

  (三)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二○○三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二○○三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二○○三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二○○三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5、审议公司二○○四年银行贷款额度和担保额度的议案;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04年4月9日《中国证券报》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二○○四年第二次会议决议与第四届监事会二○○四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04年5月2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其它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律师; 

  3、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五)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还须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及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以抵达时间为准),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票帐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票帐户复印件(法人股东须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登记时间:2004年5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 

  3、登记地点:安泰集团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方法: 

  通讯地址:山西省介休市安泰工业区安泰集团证券部 

  联系人:郭全虎 

  邮政编码:032002 

  电话:0354-7531034 

  传真:0354-7536786 

  附: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三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东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2004年月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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