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作者:    日期:2004.04.28 14:17 http://www.stock2000.com.cn 中天网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上市推荐人: 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省合肥市阜南路166号润安大厦)

  重要声明与提示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发行人")董事会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全体董事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依法履行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第一节 概览

  1、股票简称:四创电子

  2、沪市股票代码:600990

  3、深市股票代理代码:003990

  4、总股本:58,800,000股

  5、可流通股本:20,000,000股

  6、本次上市流通股本:20,000,000股

  7、发行价格:9.79元/股

  8、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9、上市时间:2004年5月10日

  10、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11、上市推荐人: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2、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4]16号文《关于核准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本公司的国有法人股、法人股、自然人持有的未流通股暂不上市流通。

  13、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华东电子工程研究所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有本公司的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第二节 绪言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7号???股票上市公告书》的要求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的基本情况和股票上市的有关资料。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4]16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04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采用全部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的方式首次公开发行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9.79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上字[2004]45号《关于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通知》,本公司2000万股社会公众股将于2004年5月10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股票简称“四创电子”,沪市股票代码为“600990”,深市代理股票代码为“003990”。

  本公司已于2004年4月13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了《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全文及其必备附件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阅。因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披露距今不足3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文件。

  第三节 发行人概况

  一、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1、中文名称: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英文名称:Anhui Sun-Create Electronics Co., Ltd

  3、住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4、法定代表人:吴曼青

  5、注册资本:5880万元

  6、经营范围:民用雷达整机及其配套产品、集成电路、广播电视及微波通信产品、电子系统工程及其产品的设计、研制、生产、销售、出口、服务;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有线电视工程设计安装(乙级),校园网工程建设,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家用电器、电子产品、通信设备销售;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进口(以上未取得专项审批的项目及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7、主营业务:民用雷达整机及雷达配套产品、无线通信设备产品的研制、生产和销售。

  9、所属行业:信息技术业

  10、电话号码:(0551)5315251

  11、传真号码:(0551)5311570

  12、互联网网址:http://www.sun-create.com

  13、电子信箱:liuyongyue@sun-create.com

  14、董事会秘书:刘永跃

  二、发行人的历史沿革

  本公司系经安徽省人民政府皖府股字[2000]第28号文批准,由华东电子工程研究所(即华东(安徽)电子工程研究所,以下简称“华东所”)作为主发起人,联合中国物资开发投资总公司、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北京奔达信息工程公司、安徽民生信息工程有限公司、北京青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夏传浩等,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00年8月18日在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注册登记(注册号:3400001300180),注册资本3880万元。

  根据财政部财企[2000]201号文批准,发起人投入的净资产为5763.34万元,按67.32%的比例折为3880万股,其中华东所持有3416.82万股,中国物资开发投资总公司持有134.64万股,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持有67.32万股,北京奔达信息工程公司持有33.66万股,股权性质界定为国有法人股;安徽民生信息工程有限公司持有67.32万股,北京青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33.66万股,夏传浩持有126.58万股。未折入股本的1883.34万元计入本公司资本公积金。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4]16号文核准,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采用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的方式,首次公开发行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9.79元。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5880万股。

  三、发行人的主要经营情况

  (一)主营业务构成

  本公司目前主要从事民用雷达整机及其配套产品、无线通信设备等产品的研制、生产和销售以及集成电路设计、销售。

  本公司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种类划分如下:

  单位:万元

  (二)公司的竞争优势与劣势

  本公司的竞争优势主要体现在:

  1、产品和技术优势

  本公司拥有自主开发的民用雷达系统技术、数字通信技术、微波设计技术、集成电路设计等核心技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国际先进地位。公司成功研制出我国第一部全相参脉冲多普勒天气雷达、第一部可移式多普勒天气雷达、第一台高密度数字激光视盘播放机(EVD)功能样机;自主开发出LMDS宽带无线接入射频收发模块、卫星电视高频头、数字一体化调谐器、CDMA直放站等无线通信设备及组件产品,已形成批量生产能力并出口国外。我国民航部门使用的雷达主要依赖于进口,其原因主要是我国国内民用雷达的研制与生产刚刚起步,生产厂家的生产能力远远落后于国内市场的需求。与国外雷达主要生产厂家相比,本公司的技术劣势主要表现在国内基础研究较为薄弱,配套材料、工艺与制造水平落后。

  2、经营模式优势

  本公司以“实践创新、追求卓越”为经营理念,根据高新技术企业的特点,采用“哑铃型”企业经营模式,充分利用自身具有的核心技术能力,注重新产品的研发和市场的开拓,实现公司快速稳定的增长。在此基础上,本公司根据现代市场需求导向的特征,建立了柔性化管理方式和弹性生产体系,在现有的生产设备和技术人才的基础上,根据客户的需要和市场需求的变化,即时调整公司的产品结构和产量、提高公司的市场适应能力。

  3、人才优势

  本公司拥有雷达、微波、通信、无线电、集成电路设计等多门类、多学科的专业技术人员,员工平均年龄31.5岁,其中高级以上职称54人,中级职称59人,国家和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8人,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2人;本公司还拥有一支知识层次高、知识结构合理、年轻、团结、开拓、进取的管理团队,平均年龄39.5岁,奉行“实践创新、追求卓越”为核心的管理理念,为公司的持续、快速发展提供了可靠的保证。

  4、管理优势

  本公司建立了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科研生产管理、新产品开发、资产管理、财务管理、技术文件管理、项目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制度,获得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单位”的称誉。本公司已通过中国新时代质量体系认证中心组织的GB/T19001-2000(idt: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GJB9001A国家军用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本公司的竞争劣势在于由于资金短缺,使得与国外生产厂家相比,一方面生产能力与规模难以扩大,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另一方面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投入受到了限制。

  (三)主要财务指标

  请参阅本上市公告书“第七节 财务会计资料”中“四、主要财务指标”的相关内容。

  (四)发行人拥有的主要知识产权

  本公司拥有“全相参脉冲多普勒设计技术”等三十余项核心技术;拥有专利号为ZL 01 2 44841.9“用于直播广播卫星电视的数字一体化调谐器”实用新型专利证书;拥有的注册商标包括“四创”、“SUNCREATE”两份文字注册商标和两份图形商标。

  本公司目前获得以下许可证:

  有关本公司主要知识产权的详细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五)发行人享有的财政税收优惠政策

  1、增值税

  一般产品:主要是雷达及雷达配套、通信射频组件产品,按照应税收入的17%税率计算销项税额,扣除允许在当年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缴纳增值税。其中,对于雷达产品、通信射频组件产品中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部分执行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0]25号的规定,即“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出口产品:主要是通信射频组件产品的出口收入,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7号文件的规定,生产企业自营出口自产货物的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

  军用产品:主要包括雷达产品中的军用产品的收入,执行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94)财税字第011号文军品免征增值税。对于军品合同的认定,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1999]864号“关于军工电子科研生产免税凭印问题的通知”规定。

  2、营业税

  本公司的技术收入营业税率5%;技术收入执行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9)273号文的规定,免征营业税。对于技术收入的认定,执行皖地税政一字(1997)063号文规定。

  本公司通讯工程项目收入区分工程劳务收入和工程设备及材料收入分别缴纳营业税和增值税,其中营业税税率为3%。依据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3〕16号《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即“通信线路工程和输送管道工程所使用的......等物品均属于设备,其价值不包括在工程的计税营业额中”,“其他建筑安装工程的计税营业额也不应包括设备价值”。

  3、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94)00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本公司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且自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两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6]23号“关于新办企业减免税执行期限问题的通知”,公司选择从2000年8月18日成立至2000年底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001年、2002年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2003年起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003年度,本公司经批准减免的所得税款的政策依据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9〕290号文件《关于印发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规定,将经批准的国产设备投资的40%从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购置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该技术改造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已经安徽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皖)经贸技〔2003〕171号文确认,其无线接入前端产品属于《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前2000年修订》信息产业中“有线及无线用户接入网系统设备制造”类国内投资项目。申请所得税减免的报告已呈交有关税务机关。

  第四节 股票发行与股本结构

  一、本次股票上市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况

  1、发行数量:2000万股

  2、发行价格:9.79元/股

  3、募股资金总额: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95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87.79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8692.21万元。

  4、发行方式:全部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

  5、发行对象:2004年4月13日(招股书刊登日)收盘时,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收盘市值总和不少于10,000元的投资者

  6、发行费用:本次发行费用共计887.79万元,包括承销费用、审计费用、律师费用、评估费用、审核费用及上网发行手续费用等

  7、每股发行费用:0.4439元/股

  二、本次股票上市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承销情况

  本次公开2000万股流通股股票,沪市、深市二级市场投资者的配号总数为70,382,728个,中签率为0.02841606%;二级市场投资者认购了19,780,741股,其余219,259股由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包销。

  三、本次股票上市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股资金的验资报告

  验 资 报 告

  华证验字〔2004〕第 08号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截至 2004年4月22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协议、合同、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贵公司及其出资者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新增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1号?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贵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8,800,000.00元。根据贵公司200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规定,贵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20,000,000.00元;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4〕16号文)核准,贵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000万股增加注册资本,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8,800,000.00元。贵公司已于2004年4月16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2,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实际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9.79元。

  经我们审验,截至2004年4月22日止,贵公司已收到证券承销机构划转的社会公众股东认缴股款人民币189,252,151.79元(已直接扣除了承销费用和发行手续费6,547,848.21元),公司尚需扣除其他合同费用2,330,000.00 元,余额186,922,151.79元中转入股本20,000,000.00元,转入资本公积166,922,151.79 元。

  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8,800,000.00元,已经华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原安徽精诚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于2000年8月出具了“皖精会验字(2000)第3343号”验资报告。经本次增资变更后,公司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8,800,000.00元。

  本验资报告供贵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及据以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只能合理保证贵公司投资者在报告日的出资到位情况,不应将其视为是对贵公司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验资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华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何晖 马静

  中 国 ? 北 京 报告日期:2004年4月23日

  四、募股资金入帐情况

  1、入帐时间:2004年4月22日

  2、入帐金额:189,252,151.79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及上网发行费)

  3、入帐帐号:2680137110002

  4、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合肥大钟楼支行

  五、公司上市前股权结构及各类股东的持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前股权结构

  (二)本次上市前十大股东情况

  第五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一、董事

  吴曼青,男,中国籍,1965年8月出生,硕士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国防科技大学兼职教授,合肥工业大学兼职教授、博士生导师,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委员,信息产业部电子信息科技专著出版资金评审委委员,安徽省第九、第十届人大代表,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主持的项目分获电子工业部科技进步一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国防科工委科技进步二等奖、国防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二等奖、光华科技基金三等奖。1995年被评为电子工业部优秀科技青年,1996年被选入“跨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层次,并获中国电子学会雷达分会“申仲义雷达奖”,1997年获中组部、人事部、中国科协第五届“中国青年科技奖”,1999年获安徽省优秀人大代表,2003年荣获国防科工委国防科技工业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历任华东所总体部副主任、副总工程师。现任华东所所长,本公司董事长,安徽四创恒星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安徽博微教育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水从容,男,中国籍,1966年3月出生,硕士,高级工程师。主持的项目获电子工业部科技进步二等奖。2000年获合肥市青年拔尖人才、安徽省第三届科技创新杰出奖,国务院表彰的“九五”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项目先进工作者。中国空管国产化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安徽省信息化领导小组专家组成员,中国电子学会高级会员,合肥市政协委员。历任华东所天馈部副主任、副所长。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安徽四创恒星电子有限公司董事,安徽博微教育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夏传浩,男,中国籍,1959年11月出生,硕士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安徽省政协常委。主持的项目分获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一等奖、电子工业部科技进步一等奖、中科院科技成果二等奖、电子工业部科技进步二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省科委科技进步三等奖。历任华东所电子部副主任、副总工程师。现任华东所副所长,本公司董事。

  张国通,男,中国籍,1964年1月出生,大学本科。历任物资部政策法规司副处长、中国华通物产集团公司办公室主任、国内贸易部政策体法司处长、天龙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中国物资开发投资总公司总经理,中国诚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副主席,本公司董事。

  冯学昌,男,中国籍,1941年2月出生,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副处长、处长、总经理助理。现任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副总裁,本公司董事。

  胡浩,男,中国籍, 1962年5月出生,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曾就职于信息产业部电子第八研究所。现任安徽民生信息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董事。

  孙坚,女,中国籍, 1961年12月出生,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华大集成电路设计中心集成电路设计工程师、EDA软件工程师、EDA事业部总经理、国家ICCAD工程中心副主任。曾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三等奖和电子工业部科技进步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现任北京奔达信息工程公司总经理,北京中电华达电子设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董事。

  马萍,女,中国籍,1964年3月出生,经济学学士。历任北京市财政局工业企业财务管理处主任科员、北京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上市处副处长、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等职。现任锡华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北京青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董事。

  陈晓剑,男,中国籍,1960年11月出生,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教授、博士生导师。在国内外经济管理类的重要期刊上发表与出版论著100多篇(部);创办了时迈企业管理研究中心和www.shimai.com.cn网站。本公司独立董事。

  安进,男,中国籍,1957年4月出生,高级工程师,硕士学历,享受安徽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安徽省人大代表、安徽省科协副主席。历任安徽省客车总厂总师办主任、安徽省汽车研究所所长。主持的项目分获安徽省科技进步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并获安徽省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才“贡献奖”金奖。现任安徽江淮汽车底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本公司独立董事。

  李晓玲,女,中国籍,1958年3月出生,教授,硕士生导师,安徽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会计系主任,安徽省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委员会委员、安徽省金融会计学会常务理事,皖能股份有限公司、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和安徽江淮汽车底盘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在《会计研究》、《财务与会计》、《光明日报(理论版)》、《财经科学》等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20余篇,主持省级课题三项,参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一项,并参加多部著作的撰写。本公司独立董事。

  王亚林,男,中国籍,1964年1月出生,法学硕士、高级律师、安徽亚太君安律师事务所主任,安徽大学法学院兼职副教授、中国法学会、中国版权研究会会员,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司法监督咨询员、安徽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员,合肥市政协委员、合肥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合肥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监事

  康志伦,男,中国籍,1944年4月出生,大学本科,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主持的项目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历任华东所仪表部主任、副所长、所长。现任华东所党委书记,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宗伟,男,中国籍,1966年11月出生,大学本科,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安徽省无线电管理协会副理事长,安徽省电子商务协会副理事长。历任华东所工艺部副主任、所长助理。现任华东所副所长兼党委副书记,本公司监事。

  吴君祥,男,中国籍,1965年10月出生,大专学历,会计师。历任华东所财务处会计员、处长助理、副处长、处长。现任华东所所长助理兼财务部主任,本公司监事。

  陈仿杰,男,中国籍,1965年11月出生,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历任华东所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自控部副主任。现任本公司通信技术事业部主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许明,男,中国籍,1963年10月出生,大学本科,高级政工师。历任华东所助理会计师、团委书记、组织处副处长、党委办公室主任。现任本公司党总支副书记,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三、其它高级管理人员

  高仲辉,男,中国籍,1962年6月出生,大学本科,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主持的项目分获电子工业部科技进步二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光华科技基金三等奖。1991年被评为机电部优秀科技青年, 1995年获电子工业部“先进工作者”称号。历任华东所总体二部副主任、主任。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胡先进,男,中国籍,1965年3月出生,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获安徽省第二届优秀科技青年称号,曾获专利二项、省级科技进步奖四项。历任华东所技术开发部、通用电子部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安徽四创恒星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云,男,中国籍, 1955年8月出生,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中国通用航空公司邯郸公司财务科长,中国航空货运公司计划财务部经理、中国通用航空公司财务处长,民航江苏省管理局计财处处长。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刘永跃,男,中国籍,1966年11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华东所发射部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合肥华耀电子工业有限公司技术部主任、质量管理部主任、计划制造部主任。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四、核心技术人员

  高仲辉,简历见上。

  王景嗣,男,中国籍,1939年5月出生,大学本科,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享受安徽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主持的项目分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机电部科技进步二等奖。国家空管系统技术总体专家组成员。历任华东所总体部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现任本公司科技委员会副主任。

  刘进平,男,中国籍, 1955年4月出生,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主持的项目分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电子工业部科技进步一等奖、电子工业部科技进步二等奖。历任华东所计算机部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副主任。现任本公司信息中心主任。

  周柱,男,中国籍,1960年1月出生,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享受安徽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1992年获“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称号,1994年获“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主持的项目分获电子工业部科技成果二等奖、三等奖。历任电子工业部767厂设计所副所长、副总工程师兼厂长助理、副厂长、设计所所长兼合肥光华微电子仪器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广电事业部主任。

  邵竹生,男,中国籍,1964年10月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主持的项目分获电子工业部科技进步一等奖、安徽省科技进步一等奖。历任华东所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现任本公司研发中心副主任。

  第六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情况

  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华东所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华东所已出具《关于放弃与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同业竞争及不与其利益冲突的承诺函》,承诺将放弃与本公司的同业竞争,保证华东所及其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均不从事任何在商业上与公司正在经营的业务有直接竞争的业务;对公司已经进行建设或拟投资兴建的项目,将不会进行同样的建设或投资;在生产、经营和市场竞争中,也不与公司发生任何利益冲突。发行人律师与主承销商核查后认为,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方与关联关系

  本公司目前存在的关联方及关联关系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及附录。

  (二)主要关联交易

  1、关联交易内容

  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在房屋租赁、印制板与雷达部件等产品的销售、外协加工件产品的采购、技术转让与技术合作等方面存在关联交易。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及附录。

  2、中介机构对公司关联交易公允性的意见

  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与华东所在印制板、雷达部件销售上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控股股东通过关联采购调节影响发行人利润水平的情形。

  主承销商认为,发行人与华东所在印制板、雷达部件销售方面存在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控股股东通过关联采购调节影响发行人利润水平的情形。

  第七节 财务会计资料

  本公司2001年度、2002年度、2003年度的财务会计资料已于2004年4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刊登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中进行了披露,投资者欲了解详情内容,请查阅上述报纸或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及附录。

  一、注册会计师意见

  华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接受本公司委托,对本公司2003年12月31日、2002年12月31日、2001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03年度、2002年度、2001年度的利润及利润分配表,2003年度的现金流量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华证发审字[2004]第5号)。

  二、简要会计报表

  (一)简要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二)简要利润表

  单位:元

  (三)简要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三、会计报表附注

  会计报表附注等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及附录。

  四、主要财务指标

  第八节 其他重要事项

  1、自本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之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公告之日,本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行,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所处行业和市场无重大变化,主要业务发展目标的进展状况正常,主要投入、产出物供求及价格无重大变化。

  2、自本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之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公告之日,本公司没有进行重大对外投资,无重大资产(股权)收购、出售行为。

  3、自本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之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公告之日,本公司住所没有发生变更。

  4、自本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之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公告之日,本公司未涉及任何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亦没有尚未了结或可能面临的重大诉讼和索赔要求。

  5、自本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之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公告之日,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任何刑事起诉,亦没有尚未了结或可能发生的刑事诉讼事项。

  6、自本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之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公告之日,本公司的重大会计政策和会计师事务所没有发生变化。

  7、自本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之日至本公司上市公告书公告之日,本公司未发生新的重大负债,并且重大债项未发生变化。

  9、根据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前年度形成的未分配利润及公司自2004年1月1日起至2004年股票发行完成前所形成的利润由股票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1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华东(安徽)电子工程研究所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11、本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至本上市公告书公告之日,没有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之重大事项。

  第九节 董事会上市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做到:

  1、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和及时地公布定期报告,披露所有对投资者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并接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监督管理;

  2、本公司在知悉可能对股票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的任何公共传播媒介中出现的消息后,将及时予以公开澄清;

  3、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将认真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和批评,不利用已获得的内幕消息和其他不正当手段直接或间接从事发行人股票的买卖活动;

  4、本公司没有无记录的负债。

  第十节 上市推荐人及其意见

  一、上市推荐人

  上市推荐人: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汪永平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阜南路166号润安大厦

  电话:(0551)5161650

  传真:(0551)5161659

  联系人:贾梅、陶传标

  二、上市推荐人意见

  本公司上市推荐人???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发行人章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发行人本次股票发行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已具备了上市条件;发行人董事了解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股票上市协议规定的董事的义务与责任;发行人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与保密制度。

  上市推荐人已对上市文件所载的资料进行了核实,确保上市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符合规定要求,保证本公司的上市申请材料、上市公告书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承担连带责任。上市推荐人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上市推荐人愿意推荐本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保证不利用在上市过程中获得的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4月28日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2004年4月13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及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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