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好时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没有董事声明对本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1.3 本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1.4 本公司董事长田青、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田青及会计主管人员张质良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基本信息
证券简称 好时光 变更前简称 旭飞实业
证券代码 000526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郭俊东 曹玉鸥
联系地址 厦门市湖里区寨上长乐路1号 深圳市八卦二路旭飞城市广场17楼
电话 0592-5744065、0755-82496129 0755-82496129
传真 0592-5652638、0755-82496019 0755-82496019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2.2 财务资料
2.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总资产 206,983,289.54 208,295,652.04
股东权益
(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163,148,466.25 164,725,048.41
每股净资产 2.059 2.079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1.702 1.768
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2,270,836.64 --
每股收益 -0.02 --
净资产收益率 -0.9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净资产收益率 -0.93%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 -0.63%
股东权益
(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0.96%
每股净资产 -0.96%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3.73%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132.13%
每股收益 0
净资产收益率 -1.0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净资产收益率 3.13%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各项营业外收入、支出净额 -60,227.64
合计 -60,227.64
2.2.2 利润表
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项目 2004年1-3月
合并数 公司数
一、主营业务收入 993,342.48 -
减:主营业务成本 - -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52,119.31 -
二、主营业务利润 941,223.17 -
加:其他业务利润 - -
减:存货跌价损失 - -
营业费用 716,674.23 -
管理费用 1,666,587.58 924,927.03
财务费用 259,753.97 -2,531.09
三、营业利润 -1,701,792.61 -922,395.94
加:投资损益 - -654,906.22
补贴收入 - -
营业外收入 720.00 720.00
减:营业外支出 60,947.64 -
四、利润总额 -1,762,020.25 -1,576,582.16
减:所得税 - -
少数股东损益 -185,438.09 -
五、净利润 -1,576,582.16 -1,576,582.16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6,209,162.35 6,209,162.35
盈余公积转入 - -
其他转入 - -
六、可供分配的利润 4,632,580.19 4,632,580.19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提取法定公益金 - -
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4,632,580.19 4,632,580.19
减:应付普通股股利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已分配普通股股利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八、未分配利润 4,632,580.19 4,632,580.19
项目 2003年1-3月
合并数 公司数
一、主营业务收入 173,521.80 161,969.40
减:主营业务成本 - -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29,302.88 28,428.64
二、主营业务利润 144,218.92 133,543.76
加:其他业务利润 - -
减:存货跌价损失 - -
营业费用 - -
管理费用 1,654,824.08 941,589.49
财务费用 601,167.53 461,980.32
三、营业利润 -2,111,772.69 -1,270,026.05
加:投资损益 459,000.00 -290,667.22
补贴收入 - -
营业外收入 5,317.50 -
减:营业外支出 - -
四、利润总额 -1,647,455.19 -1,560,963.27
减:所得税 - -
少数股东损益 -86,761.92 -
五、净利润 -1,560,693.27 -1,560,693.27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5,774,617.88 5,774,617.88
盈余公积转入 - -
其他转入 - -
六、可供分配的利润 4,213,924.61 4,213,924.61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提取法定公益金 - -
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4,213,924.61 4,213,924.61
减:应付普通股股利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已分配普通股股利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八、未分配利润 4,213,924.61 4,213,924.61
2.3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13,945 户。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总体状况的简要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按计划发展三大块主要业务,即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好时光(酒店)公寓经营管理以及好时光文化事业。报告期内,公司之经营活动总体如下:
1、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华逸园二期规划设计、营销策划筹备以及施工前准备工作;三亚碧海蓝天项目样板房装修以及北京龙城花园项目改造装修工作;
2、好时光(酒店)公寓经营管理:华清店的日常经营工作以及华隆店后期装修、配置完善等工作以及华逸店的前期筹备工作。
3、好时光文化:发展及组织“世界大学生和平大使选拔赛”中国各分赛区相关工作;好时光相关文化产业的发展,如《科学旅游》杂志日常制作、出版等工作及美国王榕生国际美仪模特学校深圳合作办学的筹备。
3.1.1 占主营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总额10%以上的主营行业或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分行业或分产品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毛利率(%)
好时光(酒店)公寓经营 83.03 0 100%
销售代理费 15.68 0 100%
其中:关联交易金额 0 0 0
上述主营业务成本未含营业费用。
3.1.2 公司经营的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目前主营业务中,好时光公寓经营管理及好时光文化产业均是发展阶段,因此公司报告期内仍体现为房地产开发业务的经营,房地产开发业务则体现了一定的不稳定性和周期性,从而造成收入具有较强的阶段性。随着公司其它两项主营业务的发展,相信公司会逐渐扭转这种局面。
3.1.3 报告期利润构成情况(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期间费用、投资收益、补贴收入与营业外收支净额在利润总额中所占比例与前一报告期相比的重大变动及原因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报告期 前一报告期
金额 占利润总额 金额 占利润总额
比例 比例
主营业务利润 941,223.17 -53.42% 3,207,813.95 458.81%
其他业务利润 - - 529,214.50 75.69%
期间费用 2,643,015.78 150.00% 11,595,699.89 -1658.52%
投资收益 - - 8,563,217.32 1224.79%
补贴收入 - - - -
营业外收支净额 -60,227.64 3.42% -5,385.81 -0.77%
利润总额 -1,762,020.25 - 699,160.07 -
从上表可看出,各项利润指标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大幅变动,主要原因是在主营业务收入情况未发生大幅变动的情况下,2003 年度有投资收益,且是利润的主要来源,而2004 年第一季度报告收益则体现在主营业务利润上,其两报告期的利润总额构成存在很大差异,具体情况如下:
1、主营业务利润主要体现在好时光(酒店)公寓·华清店的经营管理收入及销售北京龙城花园之代理费收入;
2、公司目前主业清晰,经营项目明确,因此报告期内无其它业务收入;
3、期间费用减少主要是公司进行了精减机构、开源节流,有效地控制了经营及管理费用,同时2003 年转让了深圳市志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也是期间费用减少的另一原因。
4、主营业务收支净额所占利润总额比例增加是因为处理公司遗留问题导致营业外支出增加。
3.1.4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1.5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其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 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合并范围以及重大会计差错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4 经审计且被出具“非标意见”情况下董事会和监事会出具的相关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5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目前三大块主营业务中房地产开发方面即华逸园项目今年方可进行全面施工,另好时光(酒店)公寓及好时光文化产业现正处于前期发展中,因此,本公司预计2004 年中期将继续亏损。
3.6 公司对已披露的年度经营计划或预算的滚动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厦门好时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董事长: 田青
二OO 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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