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作者:    日期:2004.04.28 14:23 http://www.stock2000.com.cn 中天网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4年4月27日上午10时在蛇口大厦七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与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人,代表股份39,2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52,800万股的74.24%。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会议由董事长王建彬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批准《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9,200万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二)审议批准《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9,200万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审议批准《200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9,200万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审议批准《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9,200万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五)审议批准《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以2003年12月31日总股本52,8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人民币1.25元(含税),剩余部分结转下一年度。

  本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39,200万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六)审议批准《2004年度利润分配政策》

  表决结果:39,200万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七)审议批准《关于聘请2004年度审计单位的议案》

  继续聘请深圳天健信德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04年度的审计单位,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事宜。

  表决结果:39,200万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八)审议批准《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9,200万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九)审议批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39,200万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十)审议批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39,200万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有关议案的详细内容见2004年3月27日《中国证券报》或上中国证监会指定国际互联网查询。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德恒律师事务所刘震国、查晓斌律师见证了本次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本公司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三)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各项提案;

  (四)其他有关本次会议召开、表决等事项的有效性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