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于2004年4月26日上午9:00在漯河市人民东路95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数量17064.82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37160万股的45.92%,符合《公司法》和《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松贺先生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资产核销的议案
170648250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参会股东持有表决权股数的100%。(二)《公司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70648250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参会股东持有表决权股数的100%。
(三)《公司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70648250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参会股东持有表决权股数的100%。
(四)《公司2003年度财务工作报告》
170648250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参会股东持有表决权股数的100%。
(五)《公司2003年利润分配预案》
170648250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参会股东持有表决权股数的100%。
(六)公司《2003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170648250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参会股东持有表决权股数的100%。
(七)关于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3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
170648250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参会股东持有表决权股数的1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河南世纪通律师事务所律师董鹏先生、李建立先生到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经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2、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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