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作者:    日期:2004.04.27 14:43 http://www.stock2000.com.cn 中天网

  

                海南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海南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04年4月26日在新大洲本田摩托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6人,黄赦慈董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并授权委托赵序宏董事长代为出席,韩金福董事缺席。会议由赵序宏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以投票方式表决全票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本公司2004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依据本公司2004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修正案,董事会对照有关内容,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议事规则")做出如下修改:

  1、议事规则第三十五条由"……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改为"……董事会作出决议,除对外担保事项须经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2/3以上同意外,其他事项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2、议事规则第四十三条第(三)款增加"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得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50%。对外担保必须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且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有实际承担能力。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不得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债务担保"。

  修改后的议事规则至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海南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4月27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