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作者:    日期:2004.04.27 14:43 http://www.stock2000.com.cn 中天网

  

          海南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海南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04年股东大会于2004年4月26日在新大洲本田摩托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数量349,012,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42%,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董事长赵序宏先生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了九项提案,各项提案表决结果如下:

  1、《2003年度本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票数为349,012,00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和弃权票,审议通过本报告。

  2、《2003年度本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票数为349,012,00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和弃权票,审议通过本报告。

  3、《2003年度本公司财务决算报告》。同意票数为349,012,00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和弃权票,审议通过本报告。

  4、《2003年度本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票数为349,012,00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和弃权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经海南从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2003年度实现净利润12,650,567.96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94,758,647.63元,可供本年度分配的利润为-282,108,079.67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本年度实现净利润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本次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5、《关于启动三亚新大洲广场项目的议案》。同意票数为349,012,00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和弃权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启动三亚新大洲广场项目。即建成一座地下一层局部两层地面总层数十八层中高两低三幢塔楼式商住楼。项目总投资额为1.4亿元(包括前期投资5315万元)。除已投入资金外,董事会同意追加投资4000万元启动本项目。不足部分通过银行融资和其他方式解决(详细内容见本公司于2004年4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告)。

  6、《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票数为349,012,00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和弃权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7、《关于调整董事、监事报酬的议案》。同意票数为349,012,00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和弃权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8、《关于刘连琏独立董事辞去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同意票数为349,012,00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和弃权票,审议通过本议案。股东大会批准刘连琏女士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不再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9、《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票数为349,012,00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和弃权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上述第6、7、9项的详细内容见本公司于2004年3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海南方圆律师事务所涂显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召集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及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南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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