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化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在2004年3月19日召开的川化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通过了此次分配方案。
二、分配方案
1、此次分配发放年度为2003年度。
2、发放范围为公司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为以2003年末公司总股本470,000,000股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流通股中个人股东和投资基金由公司代为扣税,扣税为20%。扣税后实际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6元。
三、股权登记日、除息日、红利发放日
1、股权登记日:4月29日
2、除息日:4月30日
3、红利发放日:4月30日
四、分配对象
截止股权登记日(4月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1、本次社会公众股股息于2004年4月3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帐户。
2、未流通的国家股股东的现金红利(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不扣税),由公司直接派发。
六、咨询办法
1、咨询地点: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2、咨询电话:028-83308291
3、咨询传真:028-83308290
4、联系人:郑林
七、备查文件:公司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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