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4 年4 月22 日以通迅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17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17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斌先生召集,监事会主席窦林强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参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同意《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00 四年第一季度报告》。
定于2004 年5 月28 日(星期五)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2003 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会议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4 年5 月28 日上午9 时(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本公司会议室
三、审议事项:
1)《公司二OO 三年度董事会报告》;
2)《公司二OO 三年度监事会报告》;
3)《公司二OO 三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4)《公司二OO 三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5)《公司二OO 三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公司关于募集资金项目牛角湾三级电站节约资金改投向瓦都水库的议案》;
7)《关于续聘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出席会议人员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邀请的其它人员。
2)、截止2004 年5 月21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及其授权委托人。
五、参加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04 年5 月25 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4:30。
2)、登记手续: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委托人股东帐户;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帐户;法人股东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加盖法人印章或由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和股东帐户。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邮戳或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5 月25 日下午4:30)。
3)、登记地址:四川省西昌市老西门13 号本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张光华、韩亚能、谭卫国
联系电话:(0834)3830505、(0834)3830101、(0834)3830156
传真:(0834)3830169
邮编:615000
4)、其它事项: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与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4 年4 月23 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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