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作者:    日期:2004.04.24 15:56 http://www.stock2000.com.cn 中天网



     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4月23日下午在公司总部 (上海市嘉定区清河路55号)召开2003年度股东大会。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数为9人,代表股份143120146股,占公司总股份333688309股的42.890%,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钱明先生主持。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43120146股,占100%;弃权0股;反对0股。

  二、《公司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43120146股,占100%;弃权0股;反对0股。

  三、《公司2003年度财务决算和2004年度财务预算》

  ???公司2003年度财务决算

  同意143120146股,占100%;弃权0股;反对0股。

  ???公司2004年度财务预算

  同意143120146股,占100%;弃权0股;反对0股。

  四、《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分配)

  同意143105546股,占99.990%;弃权0股;反对14600股,占0.010%。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不转增)

  同意143105546股,占99.990%;弃权0股;反对14600股,占0.010%。

  五、《关于以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弥补公司累计亏损的议案》;

  同意143107346股,占99.991%;弃权12800股,占0.009%;反对0股。

  六、《关于续聘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审计机构和支付审计费用的议案》。

  同意143107346股,占99.991%;弃权12800股,占0.009%;反对0股。

  公司聘请了上海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会议,并由韩炯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附件: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4月23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