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川投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作者:    日期:2004.04.24 15:22 http://www.stock2000.com.cn 中天网

     

               四川川投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四川川投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4年4月23日上午在长钢集团公司办公楼三楼电话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计6人,代表股份416,310,225股, 占本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59.89%,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416,310,22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2.审议通过《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416,310,22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3.审议通过《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416,310,22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4.审议通过《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2003年度实现净利润4,494,505.13元,由于2002年末未分配利润为-206,241,960.18元,根据本公司章程的规定,2003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全部用于弥补亏损,不向股东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416,310,22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5.审议通过《200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416,310,22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6.决定续聘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进行财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业务,聘期一年。

  同意416,310,22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李晓烈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同意416,310,22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王政先生当选公司董事(同意416,310,22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由四川道合律师事务所叶立森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规范意见》、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川川投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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