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二零零三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作者:    日期:2004.04.23 11:17 http://www.stock2000.com.cn 中天网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二零零三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二零零三年度股东大会于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二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1人,代表股份232624414股,占公司总股本331799933股的70.11%,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以书面记名表决方式逐项表决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本公司《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票232624414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二、审议通过了本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2003年本公司实现净利润239,529,116.35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3,687,829.82元(含子公司提取额),提取5%法定公益金16,843,914.91元(含子公司提取额),提取免税基金7,578,116.89元(子公司提取额),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80,243,203.80元,减去2002年利润分配已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共计99,539,979.9元,2003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62,122,478.63元。公司拟以2003年末总股本331,799,93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本年度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关于利润分配实施的具体事宜,全权委托董事会办理。

  同意票232619083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99.998%;反对票0股;弃权票5331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0.002%。

  三、审议通过了本公司《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232624414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四、审议通过了本公司《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232624414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五、审议通过了本公司《关于续聘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及报酬的议案》

  同意票232624414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六、审议通过了本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同意票232624414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七、逐项审议通过了本公司《关于延长公司2003年配股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1、配股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同意票232624414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2、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同意票232624414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3、配股比例及本次配售总额:以公司2002年12月31日总股本331,799,933股为基数,以每10股配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股,共计可配股份总数99,539,979.9股。其中,法人股股东可配售69,654,997.5股,社会公众股股东可配售29,884,982.4股。控股股东同仁堂集团经北京市财政局京财企[2003]1180号文批复,承诺全额放弃本次配股。本次实际配售股份29,884,982股,社会公众股股东认购余额部分由公司本次配股承销团包销。

  同意票232624414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4、发行对象:配股股权登记日收盘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同意票232624414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5、配股价格:

  (1) 本次配股价格定为人民币9?13元;

  (2) 配股价格的定价方法:

  a. 参考股票市场价格与市盈率;

  b. 配股价格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后的每股净资产值;

  c.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量;

  d. 与配股主承销商协商一致的原则。

  同意票232624414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6、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设亦庄生产基地,计划投资28,321万元,主要生产蜜小丸、水丸、胶囊、滴丸等剂型产品。具体项目如下:

  (1)投资4930万元,用于蜜小丸车间项目;

  (2)投资4905万元,用于出口蜜小丸车间项目;

  (3)投资4789万元,用于瓶装水丸车间项目;

  (4)投资4597万元,用于袋装水丸车间项目;

  (5)投资4485万元,用于胶囊车间项目;

  (6)投资4615万元,用于滴丸车间项目;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全部用于上述项目,超过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解决。

  同意票232624414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7、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配股具体事宜:

  (1)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配股预案范围内,决定本次配股的具体数量、配股价格、主承销商的选定及其它相关事宜;

  (2) 签署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

  (3) 在本次配股完成后,根据配股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4) 对本次配股中的可流通部分股份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5) 办理与本次配股相关的其它事宜。

  同意票232624414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8、修改后的配股方案决议有效期:

  修改后的配股方案决议自200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计算有效期为一年。

  同意票232624414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以上配股方案须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张圣怀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张圣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规范意见》、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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