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东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企业福建闽东房地产开发公司对

  作者:    日期:2004.04.22 14:45 http://www.stock2000.com.cn 中天网

  

                      闽东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企业福建闽东房地产开发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了加速企业房地产开发速度,培育新的开发项目,就开发福安市商住小区项目的合作事宜,福建闽东房地产开发公司投资200万元人民币与福建东盛房地产有限公司共同设立福安市亿顺房地产有限公司。

  2004年4月10日,福建闽东房地产开发公司与福建东盛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书》。本公司董事会已于2004年4月20日召开三届三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投资议案并一致通过。该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须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投资协议主体介绍

  此投资事项的另一投资方为福建东盛房地产有限公司,该公司1995年1月6日成立于福建省福州市,住所为:福州市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31层,法人代表:黄晓东,注册资本6500万人民币,企业类型:合作经营,经营范围:在福州市湖东路南侧规划部门规定的红线内建造、出售、出租具备办公、商业等功能的综合楼及物业管理。

  截至2004年12月31日,福建东盛房地产有限公司总资产8343.58万元,净资产6531.52万元,净利润-17.88万元。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福安市亿顺房地产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安市新华中路129号。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与方式:专营房地产综合开发、商品房销售、出租;建筑材料的批发、零售。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

  出资人、出资额与出资方式:

  福建闽东房地产开发公司:以现金出资200万元,占总股本66.67%;福建东盛房地产有限公司:以现金出资100万元,占总股本33.33%。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福建闽东房地产开发公司(甲方)与福建东盛房地产有限公司(乙方)签订的《协议书》主要内容有:

  1、甲乙双方就开发福安市商住小区项目共同设立一家房地产项目公司,新公司名称暂定为福安市亿顺房地产有限公司。新公司注册资本300万元,其中,甲方投资200万元,持有新公司66.77%股权,乙方投资100万元,持有新公司33.33%股权。

  2、甲乙双方同意在新公司设立后,根据该项目工程实际投资需要调整注册资本金,双方协商认购股权,同意调整资本金后以双方实际出资比例确定双方股权比例。

  3、甲乙双方根据本协议在一月内共同完成新公司的登记后续。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同意下属企业福建闽东房地产投资设立福安市亿顺房地产有限公司,旨在借当前房地产市场的大好时机,更好地开发福安市商住小区项目,加速公司房地产业的开发速度,培育新的开发项目,增加公司的利润来源。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由福建闽东房地产开发公司自筹资金解决。房地产贷款受国家金融政策的影响,可能对该项目开发产生相应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协议书》;

  2、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3、福建东盛房地产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闽东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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