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作者:    日期:2004.04.20 13:34 http://www.stock2000.com.cn 中天网

  

      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4年4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人,代表股份9030298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0.2%,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王献忠先生主持。经过认真审议,与会股东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90302980票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在原章程第五章第三节“董事会”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之后,增加新的第二款、第三款:

  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单个公司涉及金额占最近一次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30%以内的对外担保事项。对单个公司涉及金额累计超出最近一次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30%的对外担保事项,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外担保事项时应经董事会全体成员2/3以上同意,并遵守以下规定:

  (1)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2)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得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50%。

  (3)公司应对被担保对象的资信进行评审,不得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债务担保。

  (4)公司对外担保的,应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且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有相应的担保能力。

  2、以90302980票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曹玉柱先生辞去公司监事职务的议案;

  3、以90302980票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黄山金马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徐者昌先生担任公司监事的议案。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张晏维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做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人员的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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