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配股的提示性公告

  作者:    日期:2004.04.20 10:57 http://www.stock2000.com.cn 中天网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配股的提示性公告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已分别于2004年4月3日和10日刊登了《配股说明书》与《配股提示性公告》;配股缴款工作亦于2004年4月13日开始,为使投资者了解本次配股情况,再次就有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配股比例和配股价格

  以现有总股本318,903,367股为基数,每10股配2.5股,每股人民币5.58元。

  二、配股主承销商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基准日

  ⒈股权登记日:2004年4月12日

  ⒉除权基准日:2004年4月13日

  四、配股缴款起止日期

  2004年4月13日至2004年4月26日止(期内券商营业日)。

  五、配股缴款地点

  ⒈社会流通股股东(含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缴款期内,到其指定交易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营业柜台办理配股缴款手续。

  ⒉国家股股东,法人股股东在认购缴款期内,到本公司财务部(南京西路2~68号新世界城13楼)办理配股缴款手续。

  六、配股缴款办法

  ⒈社会流通股(含公司高管股)股东,可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认购其可配部分。社会流通股股东认购本次配股部分时,请填写交易简称“世界配股”,交易代码"700628",每股价格人民币5.58元,配股数量的限额为其截止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数乘以配售比例(0.25)后取整,不足一股的部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惯例办理。

  ⒉国家股股东用现金认购的1,742,740股,届时在本公司财务部缴款。

  ⒊法人股股东凭介绍信、股东账户卡,到本公司财务部办理缴款手续。

  ⒋逾期未被认购股份的处理办法:社会流通股的配股部分,由承销团负责包销,其余代销,逾期未被认购部分视作自动放弃。

  七、逾期未被认购股份的处理

  社会公众股的配股部分,由承销团包销,其余代销,逾期未被认购部分视作自动放弃。

  八、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流通及其他

  ⒈本次配股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申请尽早将本次流通股配股部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⒉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国家股股东和法人股股东获配股票暂不上市流通。

  ⒊关于本次配股的详细资料,敬请广大投资者仔细阅读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 t t p:// w w w. s s e. c o m. c n)本公司刊登的《配股说明书》全文。

  再次公告,希各周知。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四年四月十九日 谨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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