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万通先锋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董事长张研先生、总经理张斌先生、总会计师刘平先生及财务部经理徐云女士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1.3 本年度报告摘要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陈玮先生、董事许立先生和赵海一先生未出席本次会议,分别委托独立董事李延武先生、董事孙晓明先生和马健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3 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3.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3.2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3.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 适用 √ 不适用
§4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4.1 股份变动表
单位:股
4.2 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表
单位:股
4.3 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4.3.1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3.2 控股股东和其他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介绍
公司实际控股股东为北京万通星河实业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02年2月5日成立,注册资本2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冯仑。经营范围是技术开发咨询、服务与培训,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财务顾问等。
北京万通星河实业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北京万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万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6月,法定代表人:冯仑,注册资本80000万元。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是房地产开发等。
§5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单位:股
5.2 在股东单位任职的董事监事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3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年度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6 董事会报告
6.1 报告期内整体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所开发项目为亚运新新家园一期高档公寓及联排别墅,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万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新城国际高档公寓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市场变化以及工程进度情况,适时调整销售策略,提高了部分产品的售价,并大力加强客户服务工作,提升客户满意度,以促进销售。同时,努力克服“非典”造成的工期延误等不利影响,按时保质完成竣工验收,顺利完成了乙区公寓交房工作。
报告期内,亚运新新家园一期项目完成房屋销售面积42,766.83平米,签约销售金额37,536.70万元,目前,剩余产品销售情况良好。新城国际项目分为四期开发,一期公寓已全部售磬;二期于2003年3月动工,10月正式开盘销售,三期前期准备工作正常进行中。报告期内,完成房屋销售面积59,926平米,签约销售金额73,892.81万元。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95,590.29万元,主营业务利润14,370.44万元,利润总额7,139.62万元,净利润3,666.12万元,销售毛利率为21.01%。
6.2 主营业务分行业或产品情况表
单位:万元
6.3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万元
6.4 采购和销售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6.5 参股公司经营情况(适用投资收益占净利润10%以上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6.6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7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与2002年度相比,母公司产品销售毛利率有所下降,原因在于2002年所实现的销售收入均为别墅实现销售收入,别墅产品的毛利率较高;2003年所实现的销售收入中的大部分产品为公寓实现的销售收入,而公寓产品的毛利率相对比较低。
6.8 经营成果和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本报告期主营业务收入、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及净利润较上年度均出现较大增长的原因在于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北京万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新城国际项目一期在2003年底实现了销售收入。
整体财务状况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总资产增长的主要原因在于2003年度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万置公司开发的新城国际项目二期如期开工建设,致使存货增加。公司加大了对销售回款的监控力度,售房款回收较快,货币资金增长较大。
存货增长的原因在于新城国际二期项目处于建设期。
货币资金增加的原因在于公司的产品销售状况良好,预收款增加。
6.9 对生产经营环境以及宏观政策、法规产生重大变化已经、正在或将要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10 完成盈利预测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6.11 完成经营计划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6.1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首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在本报告期前已使用完毕。
变更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6.13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6.14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意见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15 董事会新年度的经营计划(如有)
□ 适用 √ 不适用
新年度盈利预测(如有)
□ 适用 √ 不适用
6.16 董事会本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报告期公司实现净利润36,661,191.54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后为70,940,580.50元,分别提取法定公积金3,815,993.52元和公益金1,907,996.76元,当年可供分配利润65,216,590.22元,2003年度已支付股利9,200,000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56,016,590.22元。
董事会决定:以2003年末总股本92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共计派发1380万元。本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7 重要事项
7.1 收购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7.2 出售资产
√适用 □ 不适用
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促进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于2003年12月与山东西王投资有限公司签定了股权转让协议,将持有的山东西王糖业有限公司19.6%股权转让给对方,转让价格为1959.77万元,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根据协议规定已收回转让款500万元,余款将于2004年6月底之前全部收回。
7.3 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注:2003年度,北京万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
7.4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7.5 委托理财□ 适用 √ 不适用
7.6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7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7.8 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本公司四名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指导意见》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履行职责,认真参加董事会会议,在审议各项议案的过程中,从各自专业角度发表了建设性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促进了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
§8 监事会报告
报告期内,监事会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0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和公司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决策程序合法,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经理执行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公司200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客观公正。
§9 财务报告
9.1 审计意见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我公司200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经注册会计师谭红旭先生和王立芳女士签字确认的审计报告【(2004)京会兴审字第238号】,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
9.2合并及母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当年的现金流量表。
资 产 负 债 表
编制单位:北京万通先锋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 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编制单位:北京万通先锋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 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
现金流量表(主表)
编制单位:北京万通先锋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9.3 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资产负债表其后事项》有关规定,各年度由董事会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中确定的拟分配现金股利由原作为调整事项确认为应付股利,现改为在股东权益中列示。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从而影响以前各年度的净资产及相关指标。
9.4 本报告期与2002年度报告相比,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未发生变化。
9.5 本报告期与2002年度报告相比,合并范围未发生变化。
北京万通先锋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张研
200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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