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龙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油龙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4年4月15日在上海中山南路28号久事大厦20层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到3名,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为有效决议。会议由公司监事长骆望生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报告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中油龙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00三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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