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鑫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作者:    日期:2004.04.16 15:00 http://www.stock2000.com.cn 中天网



       江西鑫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西鑫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4年4月14日在江西鑫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召集人徐春江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五人,实到监事五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采用举手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列席了公司2003年度各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对公司2003年度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管理层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执行了股东大会决议,其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各项经营决策科学、合理,没有发生因决策失误而侵占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职工权益的行为,董事、经营人员在执行职务时克尽职守,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监事会认为,在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做到了及时、准确、真实、全面。公司2003年度财务报告经广东恒信德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并为公司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广东恒信德律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过程独立,审议意见客观公正。

  3、公司在2003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公开,无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现象。

  4、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支出为6027.88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的实际投资项目和承诺投入项目基本一致、相衔接,并将根据市场发展的趋势,在充分调研论证行业与市场发展与变化的基础上,严格履行相关规定所要求的决策程序,科学、规范进行决策,在使用好募股资金的前提下,有效拓展与延伸公司漆包线主业的特种漆包线产品技改投资项目,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实现技术升级,和公司核心业务的做强、做大,利于实现公司持续性发展。

  5、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出售资产及采购、出售产品交易价格合理,没有发现和存在内幕交易的现象和行为,无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现象和行为。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存在部分关联交易。该部分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往来所需,是正常的商业行为,均有协议,公平合理,价格公允,无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6、对于大股东占用资金问题,同意广东恒信德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2004)恒德赣审字第072号专项审计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金转增股本的方案》;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广东恒信德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4年审计机构的预案》。

  以上议案需提交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江西鑫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4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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