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国际经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天国际经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4年4月14日上午在新疆乌鲁木齐市红山路40号新天国际大厦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2名,未到的李明监事委托李新萍监事代为行使其权力。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财务决算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03年度本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5,800,514.67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24,602,780.68元,2003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80,403,295.35元,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5,580,051.47元,提取5%的法定公益金2,790,025.73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72,033,218.14元,本年度以2003年12月31日股本总额235,180,400股为基数,每10股送1股,派发现金股利0.25元(含税)。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按2003年12月31日总股本235,180,4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9 股,共计211,662,360股。转增后股本总额将为446,842,760 股。
五、审议通过了《2003年度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公司与天津五洲联合合伙会计师事务所的聘用期限已到期,公司决定继续聘请天津五洲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正文和报告摘要》;
上述第三、四、五、六项议案尚需提交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特此公告
新天国际经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0四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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