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公路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鉴于本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跌幅限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公告如下:
公司目前运作正常,不存在任何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报纸为《证券时报》,指定网站为《巨潮资讯网》。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延边公路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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