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公路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澄清公告

  作者:    日期:2004.04.10 14:35 http://www.stock2000.com.cn 中天网

  

           延边公路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传闻概述

  2004年4月9日某媒体刊登题为《*ST延路大股东控制权暗战曝光》一文,称本公司存在股权之争问题,认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深圳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目前的第三大股东大通证券以及其他一些流通股大股东往往在董事会表决上能够采取一致行动,使得二股东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超过了吉林敖东”。“深圳国投公司并非真正的公司第二大股东,其背后还有隐藏的实际控制人”等。

  二、澄清声明

  本公司就报道中涉及事项特发布澄清公告如下:

  1、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敖东),该公司现持有本公司股份48,921,5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57%,为公司第一大股东。该公司系于2003年3月10日从本公司原控股股东延边国有资产经营总公司手中转让获得(该日转让手续办理完毕)。有关此项内容《延边公路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发布于2003年2月20日《证券时报》第8版上;《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发布于2003年3月4日《证券时报》第10版上。

  吉林敖东的第一大股东为敦化市金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吉林敖东3800万股。该公司成立于2000年5月18日,注册资本2.35亿元,法定代表人刘增秀,注册地为敦化市翰章北大街21号。

  敦化市金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为敦化市江通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敦化市金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3748万股,占该公司总股本的15.95%,该公司成立于2002年8月28日,注册资本75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修刚。注册地为敦化市翰章北大街41号。经营范围为向敦化市金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其权益构成为9名自然人组成,修刚持有1500万元,占20%,为第一大股东。该股东与其他8位股东无关联关系。敦化市江通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9位股东与敦化市金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2位自然人股东无关联关系。

  2、本公司董事会多数席位为吉林敖东控制。其组成情况如下:本公司现有董事成员9人,第一大股东吉林敖东提名董事4人,为李利平、吕仲秋、金美花、杨凯;第二大股东深圳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提名董事1人,为秦健,公司第三大股东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提名董事1人,为胡爱国。公司独立董事3人,其中吉林敖东提名1人,为冯淑华;深圳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提名2人,为邱壮、马临平。

  3、本公司未知深圳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第三大股东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其他一些流通股股东是否是一致行动人。

  4、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延边公路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4月9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