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作者:    日期:2004.04.07 13:37 http://www.stock2000.com.cn 中天网



     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4年4月5日下午2:00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及授权代表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由董事长易江先生主持,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形成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对人民置业出资的议案》。

  公司与四川迪康产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康集团")于2003年8月15日签订《投资合作意向协议书》及2003年10月15日签订《投资合作补充协议》,并经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迪康集团共同出资设立人民置业,人民置业注册资本为1.38亿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以经四川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后价值6105万元的存量闲置地产作价6105万元作为出资,占注册资本的44.24%;迪康集团以现金7695万元出资,占注册资本的55.76%。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与迪康集团于2004年4月1日签订的《投资合作补充协议》,拟变更人民置业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拟以成彭路8号经评估后价值1550.75万元的存量闲置地产作价1550.75万元作为出资,占注册资本的19.38%;迪康集团拟以现金出资6449.2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0.62%。

  与迪康集团存在关联关系的董事易江先生、曾永江先生、刘明先生在此项议案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上述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的关联交易补充公告(临2004-18号);与本次关联交易相关的资产评估报告及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将于股东大会召开前至少五个工作日公告。

  以上决议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召开股东大会的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O O四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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