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
上海宸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继续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为子公司上海宸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获得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金山支行2,500万元借款展期继续提供担保。
截止公告日,本公司累计为上海宸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本公司对该子公司具有充分控制力。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决定为所属子公司上海宸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金山支行的2,500万元借款展期继续提供担保,公司于2004年3月15日与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金山支行签订了《借款展期协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上海宸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嘴工业区卫东村,法定代表人:褚正昌;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建筑装潢材料销售。截止200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5,729万元,总负债10,354万元,净资产5,375万元,本公司持有该公司75%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海宸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4年3月15日与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金山支行签订《借款展期协议》,由本公司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借款展期到期日起两年。展期金额为2,500万元,期限为2004年3月15日至2004年11月15日。
四、备查文件
借款展期协议
被担保人的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4月5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