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机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作者:    日期:2004.04.05 13:34 http://www.stock2000.com.cn 中天网



        厦门机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税前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2元;

  ●股权登记日:2004年4月8日

  ●除息日:2004年4月9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4年4月15日

  一、通过本次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厦门机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分配方案已获2004年3月26日召开的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04年3月27日的《上海证券报》。

  二、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一)发放年度:2003年度

  (二)本次分配以200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7,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08,000,000.00元。

  (三)对于持有流通股的个人股东,本公司按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每十股3.20元;对持有流通股的机构投资者不代扣所得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每十股4.00元。

  三、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1、股权登记日:2004年4月8日

  2、除息日:2004年4月9日

  3、现金红利派放日:2004年4月15日

  4、每十股税前现金红利金额:4.00元

  5、分红派息对象:截止2004年4月8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现金红利领取办法

  (一)国有法人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二)持有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本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五、咨询及联系办法

  联系电话:0592-6022936-6004/6005

  联系传真:0592-5730699

  联系地址:厦门高崎国际机场厦门机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361006

  六、备查文件

  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厦门机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四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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