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三届二次监事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4年3月30日在公司办公楼B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宦文定先生主持。会议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经过认真讨论与分析,监事会认为:
1、公司在报告期内能较好地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及国家法律、法规进行运作;一年来的各项决策未出现失误;公司的内控制度逐步在健全与完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能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未发现违法、违纪、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和现象。
2、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健全,辽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及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0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报告期公司以抵债方式收购了控股公司持有的葫芦岛锦化聚氯乙烯有限公司34%股权,其收购价格的确定依据较为充分,价格合理,并完整履行了各项审批与披露程序,未发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和现象。
4、关联交易情况
A、公司与控股公司存在的个别产品、公用工程方面的关联交易事项,均按照关联交易协议约定的原则进行结算,交易公平合理。
监事会还认为,公司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形势,不气馁,不松劲,以人为本,挖掘潜力,调动各方积极因素,采取积极稳妥措施,较好地完成了2003年度的生产经营任务,为公司今后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B、本年度公司委托控股公司从国外采购丙烯原料和为控股公司处理污水的关联交易均完整的履行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批准程序,也进行了及时的信息披露。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特此公告。
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O四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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