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济南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4年3月30日在公司本部四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2人,代表股数725668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78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马广悦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因本次会议的有关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济南柴油机厂占71500000股回避表决。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1、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搬迁补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66888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
2、审议通过了公司《搬迁补偿补充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1066888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
三、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的北京众鑫律师事务所李晓松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文件的规定;出席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规范文件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公司2004年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济南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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