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长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作者:    日期:2004.03.31 15:06 http://www.stock2000.com.cn 中天网

 

        深圳市长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深圳市长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4年3月30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总数745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9954万股的74.88%,会议由董事长许晓文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和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通过了以下几个议案:

    1、以7454万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通过了公司《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以7454万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通过了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为: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2003年12月31日,公司实现净利润40,870,856.85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3,960,902.11元,提取法定公益金1,980,451.05元,加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11,867,828.16元,减本年度已分配股利7,909,114.84元,本次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8,888,217.01元。公司拟以2003年末总股本9,954万股计算,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现金分配利润计9,954,000.00元,剩余部分28,934,217.01元转入2004年未分配利润。

    3、以7454万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通过了公司《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4、以7454万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通过了公司《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5、以7454万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通过了公司《200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以7454万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选举和更换监事的议案》,同意吴伟鹏先生辞去公司监事的职务,选举宓楠女士为公司监事;

    7、以7454万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审议通过了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其审计费用的议案》,决定2004年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以30万元人民币为基数,具体支付金额视其实际审计量待定;

    8、以7454万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通过了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见上交所网站 h t t p:// w w w. s s e. c o m. c n)

    9、以7454万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通过了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见上交所网站 h t t p:// w w w. s s e. c o m. c n)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已经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深圳市长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 O O四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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