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4年3月25日在深圳市宝安区新安三路28号19楼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段满生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3人,2人委托其他监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本次监事会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一致审议通过《二〇〇三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一致讨论并通过《二〇〇四年监事会工作意见》;
三、一致审议通过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〇三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四、一致审议通过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〇三年度财务决算及利润分配方案。
上述一、二项决议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〇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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