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燕化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四届八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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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燕化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4年1月12日在燕化宾馆文体活动中心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明义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总经理行政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了2003年度报告;
3、审议通过了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通过了200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
1)、公司2003年度实现净利润26,176,110.26元,提取10%法定公积金2,617,611.03元,提取10%法定公益金2,617,611.03元,提取10%任意盈余公积金2,617,611.03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8,323,277.17元,上年度结转未分配利润45,499,410.32元,累计可供全体股东分配利润63,822,687.49元。根据公司今后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以200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2,960.67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2,960,674.9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50,862,012.59元转入今后年度分配。
2)、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需提交200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执行。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银催化剂装置租赁协议》执行日期的议案,详细内容见关联交易公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3年度股东大会事项的通知。
其中以上第三、四、五项议案需提交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燕化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〇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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