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科特欠款纷争的背后

  作者:上海证券报 何军   日期:2004.03.25 08:30 http://www.stock2000.com.cn 中天网

  *ST光电认定麦科特集团占用公司资金12233万元,占用利息20万元,而麦科特集团只承认欠款1354万元。原本清晰的帐目往来,在当事双方出现不同的意见后变得模糊起来。而看似简单的事情背后,隐藏的却是原大股东对资金占用款如何处理的不同理解。

  欠款由来

  *ST光电认为,公司的帐务处理是依据历史资料进行的,有关原大股东麦科特集团的欠款事宜,公司曾于2002年底聘请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专项核查,结果是截至2002年11月30日,麦科特集团占用公司资金合计17365万元。

  而此前的资料显示,截至2001年12月31日,*ST光电存放在麦科特集团财务中心的款项有10916万元,其中绝大部分是*ST光电的募集资金,麦科特集团将其转存于各商业银行。而这笔占用资金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被确认为*ST光电的银行存款。除存放的款项外,麦科特集团还直接借用*ST光电2933万元,两者合计占用资金13849万元。

  虽然*ST光电多次敦促麦科特集团尽快归还所欠款项,而麦科特集团也于2002年3月27日及2002年12月20日两次出具还款承诺涵,但是只听雷声未见雨点。除了2003年5月归还4715万元外,其余占用资金一直没有得到解决。在此种情况下,*ST光电按照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准备,对占用本金按80%的比例计提;对占用利息按100%的比例计提。

  各执一词

  2003年12月11日,麦科特集团致函*ST光电,承认截至2003年12月10日,公司只欠*ST光电1354万元。在记者就欠款纷争向麦科特集团了解时,公司一位内部人士丢出了一句话:"股权转让款还没全部拿到呢,怎么还说公司欠了那么多钱"。至此,双方的矛盾焦点似乎撕开了一个角。

  2002年11月4日,财政部同意麦科特集团将持有的*ST光电6858万股国有法人股转让给上海北大青鸟企业发展有限公司,麦科特集团退居为第三大股东。

  虽然是第三大股东,但麦科特集团仍拥有*ST光电40%的股份表决权。因为根据2002年7月18日签署的托管协议,*ST光电四家法人股股东的权利由麦科特集团行使。麦科特集团可以代表委托方商谈法人股的转让事宜,可以代为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甚至可以代为收取股权转让款。

  2002年底,上海北大青鸟和上述四家法人股股东以及麦科特集团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四家法人股股东持有的9702万股*ST光电,以每股2.05元的价格转让给上海北大青鸟。但今年2月13日,麦科特集团拥有的托管权利被解除。资料显示,截至2004年2月13日,上海北大青鸟共计支付了股权转让款19399万元,其中麦科特集团代转让方收取了部分转让款。而按照当初的托管协议,麦科特集团可以代为收取全部股权转让款。

  纷争焦点

  *ST光电一位董事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承认,的确有一部分股权转让款没有付给麦科特集团,但那是因为中国证监会还没有批准公司的要约收购豁免的义务,股权转让的履约条件还没有完全成立。公司年报是依据会计事务所的专项审计报告,在尊重事实的前提下编制的,而且麦科特集团也曾多次向公司承诺按期还款,因此有关应收账款的处理是合适的。他还表示,计提坏账准备并不等于就不要这笔款了,公司还会继续追索。同时为了彻底弄清这件事情,公司也欢迎麦科特集团进行专项审计。

  至此,*ST光电和麦科特集团之间的资金占用分歧就比较明晰了。由于历史原因,麦科特集团的确占用了数额较大的资金,公司也确实承诺分批归还这部分款项。但考虑到公司没能足额拿到股权转让款,而实际上*ST光电已经在上海北大天鸟的掌控中。因此麦科特集团试图以未收到股权转让款冲抵占用的款项,但*ST光电不同意,还对此计提了高额的坏帐准备。在双方达不成默契的情况下,矛盾就自然公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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