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浏阳花炮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南浏阳花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4年3月19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易怀泉主持,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数为864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26000000股的68.57%,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大会以记名方式对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
一、接受易怀泉先生辞去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职务。
同意股份数为86149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反对股份数为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份数为25236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0.29%。
二、接受黄平先生辞去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职务。
同意股份数为86400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数为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份数为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0%。
三、接受葛光明先生辞去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职务。
同意股份数为86400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数为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份数为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0%。
四、接受叶树仁先生辞去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职务。
同意股份数为86400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数为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份数为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0%。
五、接受杨炳煜先生辞去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同意股份数为86400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数为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份数为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0%。
六、接受罗卓长先生辞去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职务。
同意股份数为86400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数为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份数为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0%。
七、选举郭汉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股份数为86400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数为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份数为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0%。
八、选举邓益阳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股份数为86400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数为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份数为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0%。
九、选举高瑞娥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股份数为86400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数为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份数为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0%。
十、选举尹时中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股份数为86400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数为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份数为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0%。
十一、选举唐和平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股份数为86400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数为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份数为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0%。
十二、选举杨俊钦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股份数为86400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数为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份数为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0%。
十三、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为86400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数为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份数为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0%。
本次股东大会经湖南银联律师事务所陈敏辉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票数符合《公司章程》和《规范意见》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湖南浏阳花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3月19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