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牡丹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

  作者:    日期:2004.03.18 15:16 http://www.stock2000.com.cn 中天网

 

        黑龙江省牡丹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黑龙江省牡丹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第四次董事会议于2004年3月16日在本公司办公大楼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7名, 独立董事吴艾东先生因故未参加本次董事会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王奎廷董事长主持,与会董事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变更公司审计机构及审计费用的议案 

    公司原聘任的审计机构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因该所审计业务量大,无法按要求时间安排审计业务,经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审计业务。公司决定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公司200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审计费用35万元。以上议案须经公司下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关于吴艾东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吴艾东先生因工作调动,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会同意其辞职申请。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要求,正在寻求合适人选,以达到规定要求。 

    黑龙江省牡丹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3月16日


关闭窗口